热情“红”和谐“绿”信任“蓝”:
——辽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为民纪实
2011-08-19 08:42: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张之库 王伟宁
图为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法官正在指导当事人填写材料。罗书臻 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2009年9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11年5月底,共接待诉讼群众51113人次;受理各类案件22477件;及时准确地收转诉讼材料36205份、69592页;审查答复网上预约立案175件;配合其他部门协调处理闹访案件64起,涉案当事人1460余名;为1882人次当事人提供免费复印、打字、传真服务,共提供文印服务38140页。
“红绿蓝”,这服务是有“颜色”的
服务,是有“颜色”的,这是8月10日,记者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蹲守”了一天后的深切感受。
这“颜色”,体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在装饰细节上对色彩的精心选择,让庄重严肃的法院有了简约却用心的对色彩心理学的人性化运用,而且在这些色彩的背后,也让一个个当事人对诉讼服务中心乃至整个法院的印象加了分。
让我们走进辽宁高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感受这里的“颜色”。
热情“红”
走进辽宁高院的西门,在办公大楼浅色花岗岩立面的柱子上,一块红底白字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牌子特别引人注目,文字上面的法徽也是红色的,像一团火,绽放在人眼前。
每一位走进诉讼服务中心的群众,都能感受到这团火,感受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那满腔的热情。
“您好!请问您是来办什么事的?”见有当事人进来,导诉员殷培华露出她招牌式的微笑,她和另外一名导诉员李娜,每天要发出两百多声这样的问候,两百多,也正是诉讼服务中心平均一天的接待量。微笑,问候,热情,是许多当事人对这里的第一印象,也是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因为刚上班,来的群众比较多,安静的大厅顿时热闹了起来。除了来立案的,还有来进行咨询和查询的,有递交案件材料的,有办理公告的,取号,等候,叫号,办理,宽敞明亮的大厅里,运行着一条秩序井然的诉讼服务“流水线”。
在大厅左侧的法官会客区,记者见到了两位来自北京的律师,他们代理了一起某银行诉沈阳某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系列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7月份已经立完案了,此次是专程来给法官递交一些补充材料的。
“我们是第一次来辽宁高院打官司,对于他们的立案工作,我们特别特别满意!”其中一位叫赵敏的女律师毫不“吝惜”她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夸奖,“不仅热情,而且细致周到,帮助我们顺利完成了这个‘超级大案’的立案工作。”
赵敏口中的“超级大案”标的额达20多亿,被告共有379个,光起诉状就提交了386份,证据材料将近13000页。
“由于案情复杂,今年5月份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只带来了一拉杆箱未经整理的借款合同等材料,想先来商讨一下该纠纷可否立案以及如何立案的问题,我们当时的想法是最好能立成一个案件解决。”
由于这是辽宁高院立案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桩巨额、超复杂的大案,为了准确指导原告立案,立案一庭副庭长兼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带领副主任姜丽、立案法官韩梅等组成了一个专门的合议庭,先后5次对原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指导。
“本来我们是考虑立成一个案件的,后来华主任他们认为,这么大的案件立成一个案件交由一位法官办理,无论是程序性工作还是实体性工作都难以快速高效进行,审理的效率效果难以保障,同时还会存在一些管辖权的问题。他们经和相关庭室沟通之后,建议我们分成7个案件立案,我们律师团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华主任分析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个建议。”赵敏说。
两个月后的7月26日,7个案件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续,移交辽宁高院民二庭审理。“每次来,看到门口那块红色的大牌子,我就感到特别温暖,有一种受到尊重的感觉,甚至觉得‘诉讼服务中心’这六个字里‘服务’两个字好像特别大。”赵敏最后说。
和谐“绿”
在诉讼服务大厅里,最显眼的是休息等候区那几排皮面座椅和法官会客区的皮沙发,还有办事窗口外当事人坐的转椅,它们都是浅绿色的。
“椅子和沙发的颜色是我们院长王振华亲自挑的。”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说,“原来立案大厅的座椅都是冷冰冰的铁椅子,现在改用皮椅和沙发,不仅更加舒适,而且浅绿色从色彩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更能让人安静,象征着和谐和宁静。”
“来打官司的人往往是满腹怨气怒气冲冲的,至少心情不会太好,现在诉讼服务中心有了这么一个优良的环境,尤其是这一片‘绿色’,可以起到缓冲抚慰当事人情绪的作用。”华锋说起色彩心理学来,已经头头是道了。
这种“绿”也深植在诉讼服务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里,遇到一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们都会耐心劝解,让当事人消去怨气和怒气,满意而归。
今年6月1日上午,一位叫王玉春的老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在材料收转窗口要求给法官递交材料。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应先联系办案法官后才能接收材料,但由于当时联系不上,老人有些着急,加上对原审判决有意见,脾气大发,在大厅里大声喊叫说法官枉法裁判,引起了群众的围观。
为缓和老人激动的情绪,材料收转窗口的工作人员陈思冰、孙慧等人一边微笑着劝她不要急,一边扶她到座位上喝水,可是不奏效。陈思冰等人没有反感不理,继续和声细语地耐心劝解,并积极地联系上了承办法官,将诉讼材料递交到了法官手里。这时,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临走时感动地说:“你们的服务太好了,我一定给你们送一个锦旗来。”6月3日下午,王玉春老人真的出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她送的锦旗上写着:“为保证安定和谐,服务态度暖如春。”
信任“蓝”
一个在诉讼服务大厅经常忙碌着的身影,她就是姜丽,诉讼服务中心的副主任。姜丽负责的是咨询和查询窗口,同时也是大厅的值班法官,只要窗口的事务闲下来了,她就会在大厅里来回巡视,看看当事人有什么需要,或者处理一些突发的情况。
正和记者交谈的时候,姜丽突然说了声“对不起”,便走到一个窗口前,转动了一下座椅。原来,办事的当事人刚走,椅子被带歪了,姜丽去调整了一下座椅的方向,使座椅朝向窗口。
“您还真细心。”记者说。
“大家都说我好像是酒店的大堂经理,这是我天天都要做的事,这样再有当事人来坐就方便了,而且显得整齐,大家看着也舒服。”姜丽笑着说,“毕竟咱这是窗口,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每个细节都要做好。诉讼服务中心没什么大事,不过每天就做好这些小事也不容易。”
看着身着浅蓝色法官服的姜丽,显得那样沉稳、干练和从容,记者突然觉得,这蓝色,让人油然产生一种信任感。
来自沈阳九星控股集团公司的郑小姐也选择了信任这“蓝色”。学法律的她受公司委派,参与处理公司的一起股东纠纷,她对记者说,和诉讼服务中心打交道的经历让她对法官和法院产生了一种信任感。
“领导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而且我也是第一次和法院打交道,难免有些紧张。”郑小姐说,“在我的想象中,法官肯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因此,来法院前我担心和法官的沟通会不会很困难?但是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办事,完全消除了我的担心。”
“他们非常热情,工作也很扎实,对我这个新手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是第一次来立案,许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但是立案法官给了我很多指导,包括我提交的证据应该证明什么问题、如何形成证据链等,都给了我细心的指导。”
“昨天立案法官打电话给我,说可以立案了,我一下子放松了许多。诉讼服务中心让我觉得值得信赖,我相信这之后的审理肯定也是可信的。”
下午4点多,大厅里已经没什么当事人了,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还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一眼望去连成了一排蓝色——身着蓝色法官夏装的他们在诉讼服务大厅构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这蓝色,既象征着信任,也代表着一种承诺: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文明服务。
“没想到法官真的上门来立案了”
讲述人:
辽宁省普兰店市孤寡老人 孙庆基
2008年,我遭遇了一起车祸,腿给撞伤了,虽然治疗了很长时间,但年迈的我行走更不便了,出门都要拄拐。后来我把撞我的人告上了法庭,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被告一共赔偿了我3万多块钱。我对二审结果不太满意,觉得赔得太少了,一直想要讨个说法,但我行动不便,加上对法律一窍不通,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偶然有一天,我在大连的《半岛晨报》上看到了一条消息,说省高院推出了司法便民二十条,包括法官可以上门立案,当时我就想,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法官上门立案呢?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写了一封信,信中简单说了说我的情况和经历,并要求法官来给我上门立案。
可我平时没有固定居所,我怕法官找不到我,于是我把我一位老朋友家的地址附在了信中,并说,要找我的话,可以到这里来。
信发出去以后,说实话,我并不抱太大希望,我想,报纸上登的也许是说说的,当不得真,再说我一个孤寡老人,啥关系也没有,他们凭什么理我呀。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今年7月8日,我正在位于普兰店南山路的朋友家里,突然来了3位省高院的法官,带队的叫华锋,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主任,另外两名是省高院负责审查民事再审立案申请的法官程文玉和白宇欣。他们告诉我,他们收到了我的信,庭领导和院领导都非常重视,要求他们尽快来大连为我提供上门服务。
于是,我把案件的基本情况又讲了一遍,3位法官仔细询问一审、二审及执行情况,又仔细审查了我申请再审的有关材料,并向我耐心讲解了国家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有关法律规定,最后告诉我,我的申请再审立案符合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当场收下了我提交的全部申请再审材料,并答应回省高院后立即为我办理立案手续。
他们走后没几天,我收到了省高院寄来的《立案通知书》,这时我才知道,上门立案不是一句空话。我自己都没怎么抱希望的事,辽宁高院的同志却认真对待,他们的承诺是认真的,他们对我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关心也是发自内心的,我很感动,不管案子的结果如何,我都要感谢他们,感谢人民法院。
细节决定成败
说起辽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还得从2009年辽宁高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说起,当时辽宁高院党组决定,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在便民利民工作方面做一些让人民群众拍手叫好、真正受益的事,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就是这其中的一件。
如今,中心成立已近两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更重要的是赢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成为辽宁高院展示司法为民形象的“第一窗口”。
在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眼里,这归功于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里的诉讼服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能考虑的细节都考虑到了。
这样的细节在诉讼服务大厅里随处可见,不仅有常用的《诉讼指南》小册子、便民服务公示板,还有电子显示屏和信息查询机。大厅还配备了满足当事人个性化需求的纸笔、老花镜、公用电话、饮水机、雨伞、擦鞋机、银行取款机、手机加油站等诸多便民服务设施。同时,为了满足当事人临时上网查阅法律法规资料的需求,还建有一个独立网吧,配有4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供当事人免费使用。在这里,不仅上网免费,当事人如有需要,还可以免费使用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
踩着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华锋对记者说:“你知道吗,这下面有地暖,就是考虑到这种采暖方式效果比较好,真正做到冬暖夏凉。”许多细节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比如办事窗口台面的大理石没有采用常见的黑色,而是选择了温馨黄色,台面的高度也是经过精心考虑的,而柜台外立面不是直上直下的,而是下面的部分往里面斜,让办事的人腿搁得舒服一些。
不只是硬件方面的细节,软件方面的细节——服务,诉讼服务中心也一点不打折扣。中心建立了一小时立案和当日立案制度,规定对于只需要进行简单形式审查的案件,都要尽可能在一小时内立案,对于需要详细审查的民事上诉案件、民事一审、执行等案件,尽最大可能实现当日立案。中心成立以来,各类案件当日立案率已在90%以上。
“细节无止境,服务无止境,司法为民无止境。”最后,华锋连说了三个“无止境”,可以让人感受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司法服务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
“红绿蓝”,这服务是有“颜色”的
服务,是有“颜色”的,这是8月10日,记者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蹲守”了一天后的深切感受。
这“颜色”,体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在装饰细节上对色彩的精心选择,让庄重严肃的法院有了简约却用心的对色彩心理学的人性化运用,而且在这些色彩的背后,也让一个个当事人对诉讼服务中心乃至整个法院的印象加了分。
让我们走进辽宁高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感受这里的“颜色”。
热情“红”
走进辽宁高院的西门,在办公大楼浅色花岗岩立面的柱子上,一块红底白字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牌子特别引人注目,文字上面的法徽也是红色的,像一团火,绽放在人眼前。
每一位走进诉讼服务中心的群众,都能感受到这团火,感受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那满腔的热情。
“您好!请问您是来办什么事的?”见有当事人进来,导诉员殷培华露出她招牌式的微笑,她和另外一名导诉员李娜,每天要发出两百多声这样的问候,两百多,也正是诉讼服务中心平均一天的接待量。微笑,问候,热情,是许多当事人对这里的第一印象,也是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因为刚上班,来的群众比较多,安静的大厅顿时热闹了起来。除了来立案的,还有来进行咨询和查询的,有递交案件材料的,有办理公告的,取号,等候,叫号,办理,宽敞明亮的大厅里,运行着一条秩序井然的诉讼服务“流水线”。
在大厅左侧的法官会客区,记者见到了两位来自北京的律师,他们代理了一起某银行诉沈阳某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系列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7月份已经立完案了,此次是专程来给法官递交一些补充材料的。
“我们是第一次来辽宁高院打官司,对于他们的立案工作,我们特别特别满意!”其中一位叫赵敏的女律师毫不“吝惜”她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夸奖,“不仅热情,而且细致周到,帮助我们顺利完成了这个‘超级大案’的立案工作。”
赵敏口中的“超级大案”标的额达20多亿,被告共有379个,光起诉状就提交了386份,证据材料将近13000页。
“由于案情复杂,今年5月份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只带来了一拉杆箱未经整理的借款合同等材料,想先来商讨一下该纠纷可否立案以及如何立案的问题,我们当时的想法是最好能立成一个案件解决。”
由于这是辽宁高院立案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桩巨额、超复杂的大案,为了准确指导原告立案,立案一庭副庭长兼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带领副主任姜丽、立案法官韩梅等组成了一个专门的合议庭,先后5次对原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指导。
“本来我们是考虑立成一个案件的,后来华主任他们认为,这么大的案件立成一个案件交由一位法官办理,无论是程序性工作还是实体性工作都难以快速高效进行,审理的效率效果难以保障,同时还会存在一些管辖权的问题。他们经和相关庭室沟通之后,建议我们分成7个案件立案,我们律师团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华主任分析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个建议。”赵敏说。
两个月后的7月26日,7个案件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续,移交辽宁高院民二庭审理。“每次来,看到门口那块红色的大牌子,我就感到特别温暖,有一种受到尊重的感觉,甚至觉得‘诉讼服务中心’这六个字里‘服务’两个字好像特别大。”赵敏最后说。
和谐“绿”
在诉讼服务大厅里,最显眼的是休息等候区那几排皮面座椅和法官会客区的皮沙发,还有办事窗口外当事人坐的转椅,它们都是浅绿色的。
“椅子和沙发的颜色是我们院长王振华亲自挑的。”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说,“原来立案大厅的座椅都是冷冰冰的铁椅子,现在改用皮椅和沙发,不仅更加舒适,而且浅绿色从色彩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更能让人安静,象征着和谐和宁静。”
“来打官司的人往往是满腹怨气怒气冲冲的,至少心情不会太好,现在诉讼服务中心有了这么一个优良的环境,尤其是这一片‘绿色’,可以起到缓冲抚慰当事人情绪的作用。”华锋说起色彩心理学来,已经头头是道了。
这种“绿”也深植在诉讼服务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里,遇到一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们都会耐心劝解,让当事人消去怨气和怒气,满意而归。
今年6月1日上午,一位叫王玉春的老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在材料收转窗口要求给法官递交材料。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应先联系办案法官后才能接收材料,但由于当时联系不上,老人有些着急,加上对原审判决有意见,脾气大发,在大厅里大声喊叫说法官枉法裁判,引起了群众的围观。
为缓和老人激动的情绪,材料收转窗口的工作人员陈思冰、孙慧等人一边微笑着劝她不要急,一边扶她到座位上喝水,可是不奏效。陈思冰等人没有反感不理,继续和声细语地耐心劝解,并积极地联系上了承办法官,将诉讼材料递交到了法官手里。这时,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临走时感动地说:“你们的服务太好了,我一定给你们送一个锦旗来。”6月3日下午,王玉春老人真的出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她送的锦旗上写着:“为保证安定和谐,服务态度暖如春。”
信任“蓝”
一个在诉讼服务大厅经常忙碌着的身影,她就是姜丽,诉讼服务中心的副主任。姜丽负责的是咨询和查询窗口,同时也是大厅的值班法官,只要窗口的事务闲下来了,她就会在大厅里来回巡视,看看当事人有什么需要,或者处理一些突发的情况。
正和记者交谈的时候,姜丽突然说了声“对不起”,便走到一个窗口前,转动了一下座椅。原来,办事的当事人刚走,椅子被带歪了,姜丽去调整了一下座椅的方向,使座椅朝向窗口。
“您还真细心。”记者说。
“大家都说我好像是酒店的大堂经理,这是我天天都要做的事,这样再有当事人来坐就方便了,而且显得整齐,大家看着也舒服。”姜丽笑着说,“毕竟咱这是窗口,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每个细节都要做好。诉讼服务中心没什么大事,不过每天就做好这些小事也不容易。”
看着身着浅蓝色法官服的姜丽,显得那样沉稳、干练和从容,记者突然觉得,这蓝色,让人油然产生一种信任感。
来自沈阳九星控股集团公司的郑小姐也选择了信任这“蓝色”。学法律的她受公司委派,参与处理公司的一起股东纠纷,她对记者说,和诉讼服务中心打交道的经历让她对法官和法院产生了一种信任感。
“领导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而且我也是第一次和法院打交道,难免有些紧张。”郑小姐说,“在我的想象中,法官肯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因此,来法院前我担心和法官的沟通会不会很困难?但是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办事,完全消除了我的担心。”
“他们非常热情,工作也很扎实,对我这个新手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是第一次来立案,许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但是立案法官给了我很多指导,包括我提交的证据应该证明什么问题、如何形成证据链等,都给了我细心的指导。”
“昨天立案法官打电话给我,说可以立案了,我一下子放松了许多。诉讼服务中心让我觉得值得信赖,我相信这之后的审理肯定也是可信的。”
下午4点多,大厅里已经没什么当事人了,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还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一眼望去连成了一排蓝色——身着蓝色法官夏装的他们在诉讼服务大厅构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这蓝色,既象征着信任,也代表着一种承诺: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文明服务。
“没想到法官真的上门来立案了”
讲述人:
辽宁省普兰店市孤寡老人 孙庆基
2008年,我遭遇了一起车祸,腿给撞伤了,虽然治疗了很长时间,但年迈的我行走更不便了,出门都要拄拐。后来我把撞我的人告上了法庭,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被告一共赔偿了我3万多块钱。我对二审结果不太满意,觉得赔得太少了,一直想要讨个说法,但我行动不便,加上对法律一窍不通,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偶然有一天,我在大连的《半岛晨报》上看到了一条消息,说省高院推出了司法便民二十条,包括法官可以上门立案,当时我就想,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法官上门立案呢?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写了一封信,信中简单说了说我的情况和经历,并要求法官来给我上门立案。
可我平时没有固定居所,我怕法官找不到我,于是我把我一位老朋友家的地址附在了信中,并说,要找我的话,可以到这里来。
信发出去以后,说实话,我并不抱太大希望,我想,报纸上登的也许是说说的,当不得真,再说我一个孤寡老人,啥关系也没有,他们凭什么理我呀。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今年7月8日,我正在位于普兰店南山路的朋友家里,突然来了3位省高院的法官,带队的叫华锋,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主任,另外两名是省高院负责审查民事再审立案申请的法官程文玉和白宇欣。他们告诉我,他们收到了我的信,庭领导和院领导都非常重视,要求他们尽快来大连为我提供上门服务。
于是,我把案件的基本情况又讲了一遍,3位法官仔细询问一审、二审及执行情况,又仔细审查了我申请再审的有关材料,并向我耐心讲解了国家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有关法律规定,最后告诉我,我的申请再审立案符合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当场收下了我提交的全部申请再审材料,并答应回省高院后立即为我办理立案手续。
他们走后没几天,我收到了省高院寄来的《立案通知书》,这时我才知道,上门立案不是一句空话。我自己都没怎么抱希望的事,辽宁高院的同志却认真对待,他们的承诺是认真的,他们对我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关心也是发自内心的,我很感动,不管案子的结果如何,我都要感谢他们,感谢人民法院。
细节决定成败
说起辽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还得从2009年辽宁高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说起,当时辽宁高院党组决定,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在便民利民工作方面做一些让人民群众拍手叫好、真正受益的事,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就是这其中的一件。
如今,中心成立已近两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更重要的是赢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成为辽宁高院展示司法为民形象的“第一窗口”。
在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华锋眼里,这归功于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里的诉讼服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能考虑的细节都考虑到了。
这样的细节在诉讼服务大厅里随处可见,不仅有常用的《诉讼指南》小册子、便民服务公示板,还有电子显示屏和信息查询机。大厅还配备了满足当事人个性化需求的纸笔、老花镜、公用电话、饮水机、雨伞、擦鞋机、银行取款机、手机加油站等诸多便民服务设施。同时,为了满足当事人临时上网查阅法律法规资料的需求,还建有一个独立网吧,配有4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供当事人免费使用。在这里,不仅上网免费,当事人如有需要,还可以免费使用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
踩着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华锋对记者说:“你知道吗,这下面有地暖,就是考虑到这种采暖方式效果比较好,真正做到冬暖夏凉。”许多细节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比如办事窗口台面的大理石没有采用常见的黑色,而是选择了温馨黄色,台面的高度也是经过精心考虑的,而柜台外立面不是直上直下的,而是下面的部分往里面斜,让办事的人腿搁得舒服一些。
不只是硬件方面的细节,软件方面的细节——服务,诉讼服务中心也一点不打折扣。中心建立了一小时立案和当日立案制度,规定对于只需要进行简单形式审查的案件,都要尽可能在一小时内立案,对于需要详细审查的民事上诉案件、民事一审、执行等案件,尽最大可能实现当日立案。中心成立以来,各类案件当日立案率已在90%以上。
“细节无止境,服务无止境,司法为民无止境。”最后,华锋连说了三个“无止境”,可以让人感受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司法服务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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