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如何将法官廉政建设落在实处
2011-08-02 14:42: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景文 齐慧春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旗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审判工作来开展,确保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审判权和执行权滥用是法官队伍中腐败现象最集中、最典型、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使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就是抓住了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害,抓住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我院狠抓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四年实现了“零违纪”的成绩,成绩的取得与是领导的重视和科学的管理分不开的。

  一、科学谋划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想上加强认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和其他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责任制纳入党组、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使岗位与责任有机的结合,让每位干警都能从根本上体会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管理。我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各位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院长与各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明确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的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

  二、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夯实法院法官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基础。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应注重培养干警廉洁自律的思想观念。把廉政教育作为增强干警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培训注重针对性、实效性。思想性是廉政文化的灵魂,缺少了思想性,廉政文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廉政文化必须有鲜明的思想性和政治性,突出廉政主题,我院深入开展“红灯警示”教育活动,注重丰富教育内容,从正反两个方面使干警建立起廉政防范意识和正确的思想价值观。通过“红灯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防微杜渐,把廉政思想理念深入每位干警内心深处。开展法院廉政文化教育,把廉政教育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设之中,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以院长、庭长等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为宗旨,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把廉政思想扎根在全院,扎根在全院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从而促进干警廉洁从政,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狠抓制度建设与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保证审判队伍的纯洁。一是完善制度。对现行的党风廉政制度进行落实监督,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等等,同时改革和完善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操作性、可行性。二是抓好落实。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合议制度,认真落实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个法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把制度落实到了实处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防线。内部监督主要是:一是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围绕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健全庭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好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坚决消除合而不议、由主审人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建立起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同时也要同等承担责任的机制。从落实司法为民、解决当事人“申诉难”的高度,构建再审之诉。对于当事人的投诉,及时审查;注重把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流程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相结合,构建以案件质量评查和为中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的效率保障机制,以查处违法审判和错案追究为中心的惩戒机制,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考核奖惩机制,使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衔接。二是强化执行工作中的监督。制定《执行工作管理若干规定》,建立了“三权分立,两权相对分离,四级裁决”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形成了横向有制约、纵向有监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协调运作体系,保证了执行的公正、高效。三是强化审判管理监督,院长、庭长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在尊重和保障合议庭审判权力的基础上加强审判管理;四是强化法院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察监督渗透到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去。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以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五、注重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了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由“一把手”来抓,并亲自组织和部署,大力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经常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检查,同纪检监察室一起分析研究干警的思想动态、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等。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之一,在院党组进行重大决策时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特别是纪检监察室在查处案件时,院党组能为纪检监察部门撑腰鼓劲,作坚强后盾,大大鼓舞了纪检监察干部士气。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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