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9-02-27 14:18:38
     中国法院网讯 (潘守成 魏飞虎)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与各县、区法院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法院一把手所要承担的纪律责任。县、区法院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中院对县、区法院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实行“一票否决”。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与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从自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等六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院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措施落实情况。

  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全院干警签订“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从十个方面严格规范了干警“八小时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强化了干警的职业操守与自身修养,杜绝干警做出与职业形象不相称、与职业道德相违背的行为。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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