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国法院的光荣
——访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陈燕萍
2011-07-09 09:27: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微笑的使者,心灵的暖春。“红七月”里,记者在江苏靖江见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她依然如故。

  壮志与热情是伟大的辅翼。眼前一身法官制服的陈燕萍,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热爱,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年均审理案件200多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赢得了当事人的赞叹和信任。2005年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200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陈燕萍告诉记者,7月1日那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宣读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时,她就在现场。

  此次中央评选表彰5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陈燕萍说,自己接到通知,6月29日便赶到北京,当晚被安排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内,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我们的旗帜》。6月30日,与其他优秀共产党员一起,参观了天安门城楼、国家大剧院、中组部等地。7月1日上午8点30分,她来到人民大会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她作为江苏地区的获奖代表,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唯一代表,上台接受颁奖。7月2日上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纪念建党90周年座谈会召开,她满怀兴奋之情,来到中南海参加座谈并与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合影留念。

  中央评选表彰5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八千万党员中的五十分之一,陈燕萍十分谦诚:“获得这项荣誉,这是全国法院共产党员的光荣。”

  面对这经历了层层大考、经受群众的监督、来之不易的荣誉,陈燕萍严肃而坚定地表示,“先进不是‘资本’,经不起挥霍;党员就是‘责任’,必须无愧于这个称号。”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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