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牵住社会管理这个“牛鼻子”
——全国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综述
2011-07-08 09:49: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银胜
加快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特殊人群帮教服务管理体系……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破解难题促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抓手,用更加规范的执法活动,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记者在7月7日召开的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工夫,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来自全国18个省(区、市)的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总结交流了一年多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化矛盾解民忧
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特别是因贫富差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直接影响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如何替民解忧?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成为各地各部门的共同选择。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介绍说,上海在市级层面推动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单位组建专业组织调解纠纷;在县(区)层面,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请劳动、卫生等部门参与调解;在街道层面建立“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分流调处矛盾纠纷;在社区(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低廉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为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快速解决,江苏省要求县(区)调处中心每月、乡镇(街道)调处中心每半月、社区(村)调委会每周组织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并建立了受理登记、分流指派、调处调度和督办指导的流程管理制度。重庆市完善了干部定期下访群众、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定期研究群众工作等制度,确保干部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化、制度化。
在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不能坐等矛盾发生,要改变就矛盾化解矛盾的传统思维方式,把工作前置,预防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
为此,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办法,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河北省2010年从全省筛选出422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暂缓或不予实施34个。重庆市在主城区危旧房拆迁改造中,始终坚持民利、民生第一的原则,通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化解了拆迁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说到风险评估,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三项办主任戴志强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黑龙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在决策前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做到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2010年,全省因就业、劳资纠纷、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分别减少92.9%、52.6%和34.1%。
强管理顺民意
记者发现,在本次座谈会上,各地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到社会管理创新时,反复强调的是“服务”两字。这些负责人说,社会管理创新,是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管理不是目的,服务群众才是根本。
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这在流动人口领域尤为明显。各地各部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通过为流动人口提供各式各样的“贴心”服务,确保了这一庞大社会人群的有序和稳定。
江苏、浙江等省将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对待,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居民、医疗、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推动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重庆、四川等省市通过完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入户制度,有序扩大户籍人口比重,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为了保证服务流动人口及时、到位,江苏省在94.8%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社区(村组)、用工单位等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2.4万余个,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1027个。”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三项办主任张新民表示。
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各地各部门摈弃粗放式、运动式管理模式,推动社会管理向精细化、前端化管理转变。
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伟介绍说,为实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北京在城区创建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单元,即在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出若干个网格,将专业执法、街道、社区多种管理服务力量在网格内进行整合,形成“一刻钟服务圈”。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引入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窗口的投入,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服务。
如今,服务的理念到底扎根多深?从对特殊人群帮教服务管理中就可见一斑。
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办下发相关文件,中央综治委制定实施意见,各地纷纷出台措施。甘肃省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学就业等困难。
在社区矫正方面,由于各地各部门不仅强化管理、考核,还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心理咨询、分阶段教育培训等服务,违法犯罪率保持低位运转。目前开展社区矫正的1.7万多个乡镇(街道)中,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2%。
促廉洁舒民困
“公正廉洁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各地各部门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将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基础课认真对待。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各地各部门细化执法司法标准,严格执法司法程序,加强了执法司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安部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制度,明确执法执勤操作规范、细化流程。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细化量刑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目前全省适用量刑程序的案件无一抗诉,无一改判。
座谈会上,记者还深刻体会到,为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各地各部门也是敢于向自己下“狠手”。在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三项办主任朱勇看来,监督制约是公正廉洁执法的必要条件。据介绍,去年,安徽在全省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了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查处违法犯罪干警134人。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在监督制约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不是关起门来“自己玩”,而是以开诚布公的态度,把群众请进来、迎过来加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都邀请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对政法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社会测评等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辽宁、上海、山西等省市三级法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重大典型案例庭审网络直播,将执法过程“晒”到网上,不仅接受当事人查询和监督,也请广大群众一同监督。
“执法司法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保证公正廉洁。”重庆市委政法委三项办副主任胡百中说,重庆市大力推进“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建设,整合各政法机关的执法公开信息,集中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抓手,用更加规范的执法活动,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记者在7月7日召开的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一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工夫,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来自全国18个省(区、市)的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总结交流了一年多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化矛盾解民忧
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特别是因贫富差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直接影响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如何替民解忧?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成为各地各部门的共同选择。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介绍说,上海在市级层面推动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单位组建专业组织调解纠纷;在县(区)层面,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请劳动、卫生等部门参与调解;在街道层面建立“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分流调处矛盾纠纷;在社区(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低廉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为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快速解决,江苏省要求县(区)调处中心每月、乡镇(街道)调处中心每半月、社区(村)调委会每周组织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并建立了受理登记、分流指派、调处调度和督办指导的流程管理制度。重庆市完善了干部定期下访群众、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定期研究群众工作等制度,确保干部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化、制度化。
在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不能坐等矛盾发生,要改变就矛盾化解矛盾的传统思维方式,把工作前置,预防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
为此,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办法,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河北省2010年从全省筛选出422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暂缓或不予实施34个。重庆市在主城区危旧房拆迁改造中,始终坚持民利、民生第一的原则,通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化解了拆迁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说到风险评估,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三项办主任戴志强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黑龙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在决策前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做到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2010年,全省因就业、劳资纠纷、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分别减少92.9%、52.6%和34.1%。
强管理顺民意
记者发现,在本次座谈会上,各地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到社会管理创新时,反复强调的是“服务”两字。这些负责人说,社会管理创新,是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管理不是目的,服务群众才是根本。
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这在流动人口领域尤为明显。各地各部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通过为流动人口提供各式各样的“贴心”服务,确保了这一庞大社会人群的有序和稳定。
江苏、浙江等省将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对待,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居民、医疗、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推动流动人口逐步融入城市。重庆、四川等省市通过完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入户制度,有序扩大户籍人口比重,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为了保证服务流动人口及时、到位,江苏省在94.8%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社区(村组)、用工单位等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2.4万余个,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1027个。”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三项办主任张新民表示。
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各地各部门摈弃粗放式、运动式管理模式,推动社会管理向精细化、前端化管理转变。
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伟介绍说,为实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北京在城区创建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单元,即在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出若干个网格,将专业执法、街道、社区多种管理服务力量在网格内进行整合,形成“一刻钟服务圈”。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引入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方式,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窗口的投入,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服务。
如今,服务的理念到底扎根多深?从对特殊人群帮教服务管理中就可见一斑。
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办下发相关文件,中央综治委制定实施意见,各地纷纷出台措施。甘肃省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学就业等困难。
在社区矫正方面,由于各地各部门不仅强化管理、考核,还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心理咨询、分阶段教育培训等服务,违法犯罪率保持低位运转。目前开展社区矫正的1.7万多个乡镇(街道)中,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2%。
促廉洁舒民困
“公正廉洁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各地各部门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将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基础课认真对待。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各地各部门细化执法司法标准,严格执法司法程序,加强了执法司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安部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制度,明确执法执勤操作规范、细化流程。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细化量刑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目前全省适用量刑程序的案件无一抗诉,无一改判。
座谈会上,记者还深刻体会到,为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各地各部门也是敢于向自己下“狠手”。在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三项办主任朱勇看来,监督制约是公正廉洁执法的必要条件。据介绍,去年,安徽在全省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了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查处违法犯罪干警134人。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在监督制约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不是关起门来“自己玩”,而是以开诚布公的态度,把群众请进来、迎过来加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都邀请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对政法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社会测评等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辽宁、上海、山西等省市三级法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重大典型案例庭审网络直播,将执法过程“晒”到网上,不仅接受当事人查询和监督,也请广大群众一同监督。
“执法司法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保证公正廉洁。”重庆市委政法委三项办副主任胡百中说,重庆市大力推进“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建设,整合各政法机关的执法公开信息,集中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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