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养父 执行续亲情
2011-07-06 14:21:27
     中国法院网讯 (苗合理 张古立)  子女置法院判决于不顾,对父亲不履行赡养义务,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最终醒悟。近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成功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司某夫妇生育四个子女,均已成家。2008年因家庭矛盾,四个子女拒绝赡养年迈的父亲司某。2009年1月份,司某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诉至夏邑县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个子女每人每个月支付1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四子女均未按判决履行赡养义务。司某无奈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工作,多次找到当事人,明法释理,教育引导。邀请村干部、原被告亲属等对父子矛盾进行了攻坚克难。通过2个多小时的言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终于使双方消除隔阂,冰释前嫌,子女们当场付清拖欠的赡养费,并保证以后准时支付每个月的赡养费,彻底解决了司某的晚年生活问题。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