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淘万沥虽辛苦 吹尽黄沙始到金
——记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传红
2011-06-03 10:1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祖云
安徽省肥西县自古人杰地灵,英才辈出。这里是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的故乡,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的客居地。在这块山清水秀、人才集聚的“大包干”发源地上,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又成长起一位优秀的青年法官—肥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传红。
王传红自1990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心系百姓,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1990年从安徽大学毕业,二十多年来,她潜心学习、是非分明,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肥西县“三八红旗手”、合肥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评为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她所负责的刑事审判庭被评为肥西县二00九年度“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自己灿烂的人生,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展示了自己亮丽的风采。
恪尽职守,率先垂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008年王传红开始主持刑庭工作,作为庭长,她既要管理日常事务,指导庭里同志办案,又要自己主办案件,是庭里最忙碌的人之一。即便如此,她办案总是一丝不苟,从不马虎,没有因为工作忙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过丝毫懈怠。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身作则,勇作表率,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强的案件,妥善处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大案要案。如孙永忠等串通投标案、李光玉偷税案、彭昌贵等滥用职权不征少征税款案、周业柱等35人开设赌场案,她均亲自担任审判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以丰富的审判经验,从容驾驭庭审、应对挑战。凭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忠于法律的工作态度,她历年来所承办的140余件刑事案件,每一件都保持了很高的水准,从未有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发回重审或改判,使案件的审理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必须拓宽维护稳定的思路,处罚刑事犯罪可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也可以维护稳定。严可以消除不和谐因素,宽也可以增加和谐因素。对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严重刑事犯罪,她绝不手软,做到严之有据、有理、有序、有效、有力。同时,也区别对待未成年被告人和该依法从轻处理的成年被告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力求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最大限度地分化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面,为“平安肥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庭庭长,她还积极协助院里创新青少年犯帮教措施,督促非监禁刑罪犯的改造与矫正。根据《肥西县人民法院帮教员工作实施意见》,聘请退休老同志作为青少年犯帮教员,对我院近两年来判处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在本院判处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改正过去,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通过不间断的联系关注,让未成年犯感受到法院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真正从改造人、教育人的角度来帮助关怀他们,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肥西县法院对青少年犯的帮教工作新模式,受到了省市县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群众也对法院能动司法的行动表示支持与赞扬。在重点做好青少年犯帮教工作的同时,她督促判处非监禁犯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有效地维护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为罪犯监外矫正、回归社会提供支持。
2010年,在刑庭的大力协助下,帮教员们全面开展了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工作,调阅了2009年以来我院所判罚的涉及青少年犯罪的全部108件判决书,查阅了审判卷宗,对涉罪的178个青少年罪犯有关信息逐一进行了采集和登记造册,对主要犯罪事实进行了摘录,尤其是对35个未成年罪犯的犯罪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并单独登记造册,增加了在何处服刑和社区矫正、父母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目前状况等内容,摸清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基本情况,详细记录了他们的生日、犯罪动机和原因、性格特征以及感化点等等,里面罗列了种种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导致的犯罪成因以及矫正方法。帮教员们持续不断地根据矫正方案与新生青少年谈心、回访、探望,把爱和鼓励如涓涓细流浸入新生青少年的心田,擦亮一颗颗蒙上灰尘的心灵。帮教员们在深入调研评判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撰写了《我们做好青少年犯帮教工作的几点体会》和《2009年我院所判青少年暨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的研讨文章,分别被《安徽法制报》等编载、登录,受到广泛普遍的关注。
心系百姓,司法为民,努力追求案结事了
王传红系非法律专业毕业,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书籍。94年至97年参加全国法院系统法律业余大学学习,97年至98年又参加中央党校的政法本科学习,并都以优秀成绩毕业,99年5月取得省高院审判长任职资格。2003年还取得了全国会计师资格,不断丰富自身文化知识。自担任刑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同志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追求案结事了,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走上领导岗位的她工作更加繁忙了,但在王传红看来,无论是个人魅力还是领导气质都来源于丰富的学识,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我。她总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考虑到庭里的法官工作繁忙,她便主动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法律文书,帮助主审法官进行“刑附民”案件调解,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没有一点庭长的架子。在生活上,她总是以关爱来感动他人,用坦诚来赢得信任。
她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两点:一是要有责任感,办案不能图省事,对案件草草下判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高超的审判技巧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特别是要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她非常注重“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尽可能调解结案。调解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发被告人的悔罪心理,减轻其心理压力,增强其履行民事赔偿的自觉性,扩大可调解的对象范围,将有经济实力的亲戚朋友吸收为可调解的对象,提高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如她审理的一件2死5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就是被告的哥哥为了弟弟得到从轻处罚,以及表达对受害人的歉意,主动替弟弟履行大部分赔偿义务,使一件复杂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结案。
清正廉洁,执法如山,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有些案件尚未诉到法院,说情人就纷纷登门。有请老同学、同乡、亲戚、朋友前来活动,有的请吃喝或送来高档消费品甚至金钱。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纷扰,王传红同志不为钱惑,不为情动,廉洁办案,执法如山。“法官可以是物质上的平民,但法官必须是精神上的贵族”,她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她在法院重要岗位上任职,手中握有一定的审判权力,但面对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她始终能保持清醒头脑,有着一份“外面红尘滚滚,我自风清月朗”的慎独境界。她为自己和全庭同志约法四章:请吃不到,说情不领,送礼不收,权势不从。曾有个外地被告人亲属因担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托人送给她一个厚厚的“红包”,她微笑着对这个人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请你收回。”并严肃地批评了来访者,说的这个人非常不好意思,当场就收回了红包。结果这个被告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这位被告恳切而真诚地说“虽然我认为自己判重了,但我认为你判的公正,你们当地的人都判了这么重的刑期,我服判,不上诉”。 有的案件公正处理后,当事人或亲属还要表示感谢,有的说只是想在法院交个朋友,也有的说是感谢王传红同志对他们的教育帮助,她总是婉言拒绝了。类似的事情,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多了。据统计,被她拒收的财物折款不下数万元。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拒礼、拒请、拒贿难计其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着一个优秀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躬身实践事业忠诚
法官在维护正义的同时,同样承担着不同社会角色所赋予的责任。因为胸中怀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多大的压力也压不倒她。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她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日益强烈,每当任务在身,不管条件多么困难,家庭的事再急,她心里装的首先是工作,手头上忙的总是案情。尤其是担任刑庭庭长后,工作事务更加繁忙,有时只能利用休息日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在家里挑灯熬夜,就这样多少个寒冬酷暑,她默默无私地从事着她心爱的事业。
作为女人,她的角色是多重的,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她常常陷入工作与家庭的两难境地。既要伺候父母,又要照顾孩子。公婆体弱多病,多次住院,其他妯娌都陪伴在病床前,唯独她忙于工作,不能伺候左右,她只能多值夜班,利用工作空闲,不顾劳累,伺候在公婆面前。父母生前体弱多病,由于工作繁忙,虽住得很近,也难能天天前去看望、陪护。时至今日,她每每想起父母那双期盼她多在他们身边多呆一会儿的眼神,她就深深的自责,常常潸然泪下。对于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她没有时间辅导,更没有时间照顾。丈夫在县政府工作,经常出差在外,2010年根据组织上安排去皖北贫困县帮扶挂职,这样里里外外全要有她独自承担。面临高考的儿子,学习任务异常繁重,这时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但因忙于工作,时常一日三餐,作为母亲也不能在家给孩子按时做,更别说与孩子沟通交流了。因学习压力大,青春期的孩子心理也时常波动起伏,学习成绩曾一度大幅度下滑,她心痛不已,深深自责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责任,但她挚爱着这份工作,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她毅然选择了前者,对她执着地工作,认真负责的事业心,家人也给予了理解和支持。对她而言,最高兴的就是看到案件顺利地审结和“刑附民”当事人的笑脸,最对不起的就是她的家庭。为此,她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
“千淘万沥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二年多来,王传红所审结的每一件案件都是她一心为民、维护稳定、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她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民司法的乐章。现在她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情深,始终无怨无悔地奉献于自己的事业。面对荣誉与褒奖,她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她只是感到任重而道远……
王传红自1990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公正司法,心系百姓,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1990年从安徽大学毕业,二十多年来,她潜心学习、是非分明,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肥西县“三八红旗手”、合肥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评为合肥市“巾帼建功标兵”。她所负责的刑事审判庭被评为肥西县二00九年度“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自己灿烂的人生,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展示了自己亮丽的风采。
恪尽职守,率先垂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008年王传红开始主持刑庭工作,作为庭长,她既要管理日常事务,指导庭里同志办案,又要自己主办案件,是庭里最忙碌的人之一。即便如此,她办案总是一丝不苟,从不马虎,没有因为工作忙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过丝毫懈怠。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身作则,勇作表率,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强的案件,妥善处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大案要案。如孙永忠等串通投标案、李光玉偷税案、彭昌贵等滥用职权不征少征税款案、周业柱等35人开设赌场案,她均亲自担任审判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以丰富的审判经验,从容驾驭庭审、应对挑战。凭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忠于法律的工作态度,她历年来所承办的140余件刑事案件,每一件都保持了很高的水准,从未有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发回重审或改判,使案件的审理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必须拓宽维护稳定的思路,处罚刑事犯罪可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也可以维护稳定。严可以消除不和谐因素,宽也可以增加和谐因素。对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严重刑事犯罪,她绝不手软,做到严之有据、有理、有序、有效、有力。同时,也区别对待未成年被告人和该依法从轻处理的成年被告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力求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最大限度地分化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面,为“平安肥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庭庭长,她还积极协助院里创新青少年犯帮教措施,督促非监禁刑罪犯的改造与矫正。根据《肥西县人民法院帮教员工作实施意见》,聘请退休老同志作为青少年犯帮教员,对我院近两年来判处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在本院判处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改正过去,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通过不间断的联系关注,让未成年犯感受到法院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真正从改造人、教育人的角度来帮助关怀他们,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肥西县法院对青少年犯的帮教工作新模式,受到了省市县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群众也对法院能动司法的行动表示支持与赞扬。在重点做好青少年犯帮教工作的同时,她督促判处非监禁犯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有效地维护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为罪犯监外矫正、回归社会提供支持。
2010年,在刑庭的大力协助下,帮教员们全面开展了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工作,调阅了2009年以来我院所判罚的涉及青少年犯罪的全部108件判决书,查阅了审判卷宗,对涉罪的178个青少年罪犯有关信息逐一进行了采集和登记造册,对主要犯罪事实进行了摘录,尤其是对35个未成年罪犯的犯罪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并单独登记造册,增加了在何处服刑和社区矫正、父母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目前状况等内容,摸清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基本情况,详细记录了他们的生日、犯罪动机和原因、性格特征以及感化点等等,里面罗列了种种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导致的犯罪成因以及矫正方法。帮教员们持续不断地根据矫正方案与新生青少年谈心、回访、探望,把爱和鼓励如涓涓细流浸入新生青少年的心田,擦亮一颗颗蒙上灰尘的心灵。帮教员们在深入调研评判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撰写了《我们做好青少年犯帮教工作的几点体会》和《2009年我院所判青少年暨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的研讨文章,分别被《安徽法制报》等编载、登录,受到广泛普遍的关注。
心系百姓,司法为民,努力追求案结事了
王传红系非法律专业毕业,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书籍。94年至97年参加全国法院系统法律业余大学学习,97年至98年又参加中央党校的政法本科学习,并都以优秀成绩毕业,99年5月取得省高院审判长任职资格。2003年还取得了全国会计师资格,不断丰富自身文化知识。自担任刑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同志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追求案结事了,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走上领导岗位的她工作更加繁忙了,但在王传红看来,无论是个人魅力还是领导气质都来源于丰富的学识,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我。她总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考虑到庭里的法官工作繁忙,她便主动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法律文书,帮助主审法官进行“刑附民”案件调解,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没有一点庭长的架子。在生活上,她总是以关爱来感动他人,用坦诚来赢得信任。
她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两点:一是要有责任感,办案不能图省事,对案件草草下判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高超的审判技巧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特别是要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她非常注重“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尽可能调解结案。调解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发被告人的悔罪心理,减轻其心理压力,增强其履行民事赔偿的自觉性,扩大可调解的对象范围,将有经济实力的亲戚朋友吸收为可调解的对象,提高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如她审理的一件2死5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就是被告的哥哥为了弟弟得到从轻处罚,以及表达对受害人的歉意,主动替弟弟履行大部分赔偿义务,使一件复杂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结案。
清正廉洁,执法如山,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有些案件尚未诉到法院,说情人就纷纷登门。有请老同学、同乡、亲戚、朋友前来活动,有的请吃喝或送来高档消费品甚至金钱。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纷扰,王传红同志不为钱惑,不为情动,廉洁办案,执法如山。“法官可以是物质上的平民,但法官必须是精神上的贵族”,她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她在法院重要岗位上任职,手中握有一定的审判权力,但面对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她始终能保持清醒头脑,有着一份“外面红尘滚滚,我自风清月朗”的慎独境界。她为自己和全庭同志约法四章:请吃不到,说情不领,送礼不收,权势不从。曾有个外地被告人亲属因担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托人送给她一个厚厚的“红包”,她微笑着对这个人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请你收回。”并严肃地批评了来访者,说的这个人非常不好意思,当场就收回了红包。结果这个被告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这位被告恳切而真诚地说“虽然我认为自己判重了,但我认为你判的公正,你们当地的人都判了这么重的刑期,我服判,不上诉”。 有的案件公正处理后,当事人或亲属还要表示感谢,有的说只是想在法院交个朋友,也有的说是感谢王传红同志对他们的教育帮助,她总是婉言拒绝了。类似的事情,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多了。据统计,被她拒收的财物折款不下数万元。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拒礼、拒请、拒贿难计其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着一个优秀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躬身实践事业忠诚
法官在维护正义的同时,同样承担着不同社会角色所赋予的责任。因为胸中怀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多大的压力也压不倒她。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她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日益强烈,每当任务在身,不管条件多么困难,家庭的事再急,她心里装的首先是工作,手头上忙的总是案情。尤其是担任刑庭庭长后,工作事务更加繁忙,有时只能利用休息日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在家里挑灯熬夜,就这样多少个寒冬酷暑,她默默无私地从事着她心爱的事业。
作为女人,她的角色是多重的,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她常常陷入工作与家庭的两难境地。既要伺候父母,又要照顾孩子。公婆体弱多病,多次住院,其他妯娌都陪伴在病床前,唯独她忙于工作,不能伺候左右,她只能多值夜班,利用工作空闲,不顾劳累,伺候在公婆面前。父母生前体弱多病,由于工作繁忙,虽住得很近,也难能天天前去看望、陪护。时至今日,她每每想起父母那双期盼她多在他们身边多呆一会儿的眼神,她就深深的自责,常常潸然泪下。对于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她没有时间辅导,更没有时间照顾。丈夫在县政府工作,经常出差在外,2010年根据组织上安排去皖北贫困县帮扶挂职,这样里里外外全要有她独自承担。面临高考的儿子,学习任务异常繁重,这时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但因忙于工作,时常一日三餐,作为母亲也不能在家给孩子按时做,更别说与孩子沟通交流了。因学习压力大,青春期的孩子心理也时常波动起伏,学习成绩曾一度大幅度下滑,她心痛不已,深深自责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责任,但她挚爱着这份工作,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她毅然选择了前者,对她执着地工作,认真负责的事业心,家人也给予了理解和支持。对她而言,最高兴的就是看到案件顺利地审结和“刑附民”当事人的笑脸,最对不起的就是她的家庭。为此,她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
“千淘万沥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二年多来,王传红所审结的每一件案件都是她一心为民、维护稳定、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她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民司法的乐章。现在她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情深,始终无怨无悔地奉献于自己的事业。面对荣誉与褒奖,她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她只是感到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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