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群众语言化解纠纷的“平民法官”
——记全国办案标兵、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何允芝
2011-05-24 13:50: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良义
“我理解你对你父亲有意见,但不管怎么说,天下父母哪有不疼自己子女的,作为儿子,你有赡养他们的义务”、“你的儿子现在做的是有点过分,但他以前也很疼你,给你钱,做好吃的送给你” ……2010年10月,81岁的老人桑某因分承包地与儿子争得面红耳赤,并将儿子告上法庭。为让满目敌意的父子握手言和,立案前,何允芝找到桑某父子进行诉前调解。为切实化解两人的矛盾,何允芝多次到他们所在村排查、了解情况,查找矛盾根源和解决办法。一个月间,何允芝数十次来到父子俩的家,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让爷俩和好如初。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不知有多少矛盾纠纷的邻里、亲朋好友在她的“劝说”下握手言和。
在许多人看来,法官的工作就是简单地判定谁胜诉谁败诉,然而何允芝的理念却是,对能调解成的案件,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来争取。
老百姓法律意识较淡薄,容易感情用事。碰到“家长里短”的案件,何允芝首选“以理服人”。有人说,何允芝办案是“聊着办”,无数矛盾和“积怨”,在“聊”中烟消云散。何允芝,1986年进入涡阳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务,现任涡阳法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负责人。她主审的案件,大多涉及基层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经常面对的当事人是农民、妇女和儿童,接触最多的案件是婚姻家庭纠纷与邻里矛盾。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不论大案小案、强者弱者,她都能公平对待,认真审理,满腔热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耐心细致解决每一个纠纷。在办案工作中,她经常把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情与法和谐交融,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她视人民群众为亲人,始终把“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使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并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被群众誉为“知心法官”。先后主审各类案件2500多件,无一件申诉、信访、错案,件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她总结的群众语言解疑释法法、借助长辈、族长调解法、背靠背沟通法、感动煽情交流法等“何允芝调解方法”在亳州法院被推广,亳州市中院、涡阳县委政法委分别发文,开展向何允芝同志学习活动。她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市 “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十佳干警”、“十佳审判长”等荣誉称号,被共青团安徽省委等十多部门联合授予“全省优秀青年卫士”,四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2010年,被亳州市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十年)优秀法官”;被安徽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安徽省委组织部考核公示拟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不知有多少矛盾纠纷的邻里、亲朋好友在她的“劝说”下握手言和。
在许多人看来,法官的工作就是简单地判定谁胜诉谁败诉,然而何允芝的理念却是,对能调解成的案件,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来争取。
老百姓法律意识较淡薄,容易感情用事。碰到“家长里短”的案件,何允芝首选“以理服人”。有人说,何允芝办案是“聊着办”,无数矛盾和“积怨”,在“聊”中烟消云散。何允芝,1986年进入涡阳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务,现任涡阳法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负责人。她主审的案件,大多涉及基层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经常面对的当事人是农民、妇女和儿童,接触最多的案件是婚姻家庭纠纷与邻里矛盾。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不论大案小案、强者弱者,她都能公平对待,认真审理,满腔热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耐心细致解决每一个纠纷。在办案工作中,她经常把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情与法和谐交融,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她视人民群众为亲人,始终把“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使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并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被群众誉为“知心法官”。先后主审各类案件2500多件,无一件申诉、信访、错案,件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她总结的群众语言解疑释法法、借助长辈、族长调解法、背靠背沟通法、感动煽情交流法等“何允芝调解方法”在亳州法院被推广,亳州市中院、涡阳县委政法委分别发文,开展向何允芝同志学习活动。她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市 “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十佳干警”、“十佳审判长”等荣誉称号,被共青团安徽省委等十多部门联合授予“全省优秀青年卫士”,四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2010年,被亳州市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十年)优秀法官”;被安徽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安徽省委组织部考核公示拟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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