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八项要求推进“两个率先”
2011-03-16 08:25: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周碧林
3月15日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干警大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传达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精神,并结合江苏法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八项具体要求。
公丕祥强调,第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期待,更加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第二,适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新形势,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更加有力地依法服务大局,为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三,适应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新任务,更加注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司法审判管理,通过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切实做好诉讼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五,适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挑战,更加注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第六,适应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新目标,更加注重强化司法改革的组织推动,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七,适应不断加强法院基层工作的新举措,更加注重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审判水平,改进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物质保障,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八,适应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的新要求,更加注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切实强化司法宣传。
公丕祥强调,第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期待,更加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第二,适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新形势,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更加有力地依法服务大局,为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三,适应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新任务,更加注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司法审判管理,通过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切实做好诉讼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五,适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挑战,更加注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第六,适应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新目标,更加注重强化司法改革的组织推动,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七,适应不断加强法院基层工作的新举措,更加注重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审判水平,改进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物质保障,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八,适应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的新要求,更加注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切实强化司法宣传。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