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司法改革带来新风貌
2011-02-21 14:0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晓敏
  安徽省蚌埠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定淮上区法院集中管辖、市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龙子湖区法院集中管辖、市区环境保护案件指定禹会区法院管辖,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第四庭分别设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专业合议庭,在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合议庭,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

  近年来,蚌埠市两级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推行各项工作机制创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重要动力,推动了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细化量刑标准,确保量刑公开公正。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办结刑事案件402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9%。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对642名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有效促进了罪犯改造和狱政管理。建立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全市法院全部设立了调解速裁庭,对简易民事案件立案后随即调解,共办结案件1047件,调撤率达93%,平均审理期限18天。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机制,龙子湖区法院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统一管辖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和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认真开展案件和裁判文书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监控各审判节点,杜绝超期案件,实现均衡结案。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对审判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度讲评、半年小结、年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2010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同比案件调撤率上升6%、上诉率下降5.1%、申诉抗诉率下降8%、审理周期下降24%。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联系,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643人次。把人民调解引入法院立案窗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70件。探索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审结调解协议确认案件34件,积极促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

  健全司法为民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便民服务功能,增添便民服务设施,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环境。全市法院休息日、节假日立案197件,上门立案64件,切实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5.6万元,为1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落实救助金46.7万元。完善基层审判服务网络,设立巡回审判点32个,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巡回审判案件2593件。

  完善审判公开机制。继续推行案件开庭信息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坚持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公开判决理由和裁判依据,方便当事人查询,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每月10日向社会开放审判场所,全年接待参观人员2300余人。蚌埠中院每月坚持庭审网络直播,全年直播24起案件庭审过程,80余万群众在线浏览。加强司法民主,全市人民陪审员增加到180名,全年参与审判案件2379件。由于司法公开工作成绩显著,蚌埠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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