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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量刑规范化专题培训班
天津推进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
2010-09-27 10:47: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 作者:老海
9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量刑规范化专题培训班,对全市法院刑事法官进行培训。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天津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据悉,天津市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始于2009年6月,一年来取得了较大成效:促进了量刑精细化,减少了量刑随意性,审判人员在裁判文书中加强量刑说理,增强量刑透明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现象以及人为因素干扰,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增强了刑罚导向性,不但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还有效地促使被告人退赃、赔偿,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量刑活动的规范透明,使得各方对裁量权的监督有章可循。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全市各试点法院共审结试点案件510件,其中被告人上诉案件69件,抗诉案件为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对传统量刑经验进行科学总结和升华。虽然量刑规范化确实对法官过大的裁量权进行了规范,但并非对法官裁量权的否定,相反,合理的裁量权也是量刑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量刑规范化后,将更加有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
天津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定期组织学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完善量刑规范化水平。遇到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并及时层报高院。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观摩庭审、发布经典案例等到形式,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推动和介绍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法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确保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
据悉,天津市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始于2009年6月,一年来取得了较大成效:促进了量刑精细化,减少了量刑随意性,审判人员在裁判文书中加强量刑说理,增强量刑透明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现象以及人为因素干扰,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增强了刑罚导向性,不但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还有效地促使被告人退赃、赔偿,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量刑活动的规范透明,使得各方对裁量权的监督有章可循。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全市各试点法院共审结试点案件510件,其中被告人上诉案件69件,抗诉案件为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对传统量刑经验进行科学总结和升华。虽然量刑规范化确实对法官过大的裁量权进行了规范,但并非对法官裁量权的否定,相反,合理的裁量权也是量刑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量刑规范化后,将更加有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
天津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定期组织学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完善量刑规范化水平。遇到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并及时层报高院。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观摩庭审、发布经典案例等到形式,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推动和介绍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法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确保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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