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叔叔,我报上名了”
60条短信说理释法促成调解 学龄孩子及时入学
2010-08-31 16:33:31
     中国法院网讯 (高建业 崔晓英)  “法官叔叔,法官老师,我报上名了,谢谢您!”8月30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一个稚嫩的声音从中心的服务台边传来。正在忙着整理文书的章法官忙抬起身,背着一个崭新书包的陈小小牵着父亲陈先生的手,趴在服务台前,红扑扑的小脸上洋溢着羞怯而又开心的笑意。

  8月27日上午,禹会区法院章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陈先生与纪女士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养了女儿陈小小。2008年9月,陈先生与纪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陈小小跟随纪女士共同生活。因收养女儿后,陈先生一直将其视为掌上明珠,离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先生对小小的牵挂和思念愈加深浓,随着经济状况的好转,加上近期得知纪女士要在外地再婚,陈先生为了小小的成长决定抚养女儿。在和纪女士多次协商无果后,陈先生来到禹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变更抚养关系的诉状。

  在接待中,章法官了解到陈小小已满6岁,正是报名入学的年龄,而眼下学生报名已快结束,必须尽快确定孩子由谁抚养,孩子的入学和教育才不会受到影响。于是,在办理完立案程序后,立即电话通知纪女士调解。纪女士在接听电话后,当即表示不会放弃对女儿的抚养权,调解一下子陷入僵局。当章法官了解到陈先生住所离学校较近且和父亲的感情较深后,遂从有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角度,一遍遍的给纪女士打电话。由于纪女士一直不愿意耐心接听电话,章法官在两天时间内向其发出了近60条手机短信,细说孩子的教育,终于使纪女士思想转变,和陈先生达成了变更抚养关系的调解协议。在陈先生所在地的小学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小小在父亲的带领下,顺利的报上了名。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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