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给我送来了救命钱!”
2010-08-26 10:52: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陈铿 兰礼源
“感谢法官给我送来了救命钱!”
  8月24日,烈日炎炎,但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心里却是无比畅快,“老雷的执行款终于解决了!”在前往建阳市漳墩镇堆后村老鸦巢自然村的路上,执行法官兴奋地说道。

  一进门,执行法官就来到雷某的病床前,给他递上了执行款7.49万元。“感谢你们给我送来了救命钱!”因遭高压电击不幸失去双腿和左手的雷某用仅剩的一只手紧紧地握着该院姚隆琦副院长的手激动地说道。临走前,执行法官还不忘叮嘱其家人照顾好雷某的起居生活,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2006年起,雷某受雇于被执行人包某帮人搭脚手架。2009年4月26日,雷某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由于施工的房屋距离高压线过近,导致雷某被高压电击伤,失去了双腿与左肢,性命堪忧。由于妻子体弱多病,雷某一家只能靠他一人外出打工维持生计,家中除了要抚养年纪尚小的三个孩子,还要照顾年过八旬的老母,这一突如其来的惨剧对这个经济窘迫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顶梁柱”的突然坍塌更是把全家人逼上了绝境,全家只能四处举债为其治伤。在2009年10月建瓯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包某赔偿雷某医疗费7.49万元。

  判决后,包某于2009年10月16日提起上诉,南平中院于2010年3月2日判决维持原判。由于包某拒绝赔付医疗费,心急如焚的雷某无奈之下于2010年3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考虑雷某的经济状况,该院在经费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3000元给雷某以解燃眉之急。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发现被执行人包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经查,包某变卖的房产尚有余款可用于支付执行款,却拒不履行,为此,在2010年7月6日,该院对包某进行了司法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更是数次前往拘留所,并邀请包某所在村的村主任、治保主任等人协助做包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阐明法律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在执行法官采取各项措施、耐心细致的工作下,8月5日,包某承诺于8月12日前偿还债务。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该院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雷某的家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以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不断强化执行力度,竭力穷尽执行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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