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在见证与收获的征程上
——山西省临汾市两级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综述
2010-08-17 10:20: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白婕
  今年以来,山西省临汾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73件,结案7140件,结案率59.14%;案件受理数比上年度上升6.47%,结案率比上年度上升10.65%;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86件,结案1560件,结案率达82.71%。

  把握重点 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是人民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所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能,而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临汾市两级法院把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体现在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进一步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含撤诉)2502件,调解率达70.3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0个多百分点。

  浮山法院通过分析当地的经济状况、民意倾向以及矛盾纠纷特点,确立了“两级联动、三调结合、四员合力”的化解矛盾工作思路,依靠县法院和基层法庭、乡镇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两级相互配合,因地制宜地采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等不同的方式,法院审判人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来自基层的优势,四员一体,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浮山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93.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100%、执行案件和解率为76.7%。

  全市两级法院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安泽法院推行了全员、全程、全面调解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了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乡宁法院推行“五个调解法”,即适时介入法、全程调解法、分离调解法、联合调解法、舒缓调解法,从而准确把握调解的时机、节奏和方法,更好地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

  改革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不仅要构建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更要在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积极的创新,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方式,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敏锐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中院的带领下,全市两级法院以推行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曲沃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过程中,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实施驻乡、驻村法官制度,在各行政村设法官调解室和法官联系点,将全院39名法官分派到全县7个乡镇、158个行政村,实现了让法官走进农村、把法庭搬进农村、将法律送到农村、使矛盾化解在农村。今年上半年,曲沃法院北董法庭与乡村两级组织共同化解土地承包等纠纷13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激化。

  翼城县人民法院将调解工作前移,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6名法官成立了基层民调指导中心,作为连接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纽带,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乡镇、农村本地,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由于人民调解工作富有成效,6月2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翼城县案件数由井喷式上升到舷梯式下降”为题进行了大版面的宣传报道,省高院左世忠院长亲自撰写了推介词。

  不论是化解社会矛盾,还是参与社会管理,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都是打消群众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网站改版、临汾审判等建立信息化交流平台,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切实做到“阳光司法”。各基层法院也有序推进司法民主,古县法院对群众关心的案件通过在古县电视台举办《审判时空》栏目向群众播放,促使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多措并举 执法公正廉洁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最终要靠一支公正廉洁的队伍来担当。为此,临汾市两级法院提出了“四个加强”的目标,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出一流法院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全市两级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头戏,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市中院执行局把建立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内设四个庭室各确定一名同志为廉政监察员,通过对执行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执行活动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襄汾法院全面实施审判、执行、行政、法警分类量化考核制度,把案件审限、信访案数量作为硬性考核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全面建立了竞争激励机制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日常管理工作格局;蒲县法院从容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开审判制度、质量评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机制;永和法院开通了“院长电子邮箱”,用来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

  在推进法治进程的道路上,临汾市两级法院一路走得铿锵有力,历经数不清的汗水与拼搏,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与认可。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文明接待窗口”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一批贺洁、陈立、张琼等全国、全省优秀法官。

  正如临汾中院关中翔院长在全市首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院长理论研讨会上所讲的那样:“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开拓进取、再创佳绩的新起点。我们相信,临汾市两级法院在市中院党组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凝聚人心、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在落实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为临汾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