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认同感
2010-08-17 10:0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傅惠君
  当前,如何使法院工作既遵循司法工作自身规律又符合民意,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已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住了这一问题的关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法治权威,增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认同感的基本要求。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日益增大。众多的社会矛盾能否得到有效化解,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各级人民法院只有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行政审判中通过行政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理解和支持;在执行工作中坚持“教育在先,和解优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在立案信访工作中搞好窗口服务,开展好判前释法、庭中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等活动,有效化解各类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才能使法院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是不断提升人们群众对法院工作认同感的重要途径。

  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也是人民群众对国家管理水平做出评价的重要指标。创新社会管理制度是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保证。依托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服务、融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在社会管理新格局中通过司法调研、司法建议、司法审查、司法解释等工作,发挥审判工作的延伸功能,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促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完善,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通过加强司法调研,完善审判信息预警社会问题的工作机制,为社会管理提供借鉴;通过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通过行使司法审查职能,帮助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弥补法律漏洞,确保各项社会管理活动都有法可依,推进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管理秩序不断好转,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良好社会管理秩序所带来的益处,必能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不断提升人们群众对法院工作认同感的必要保障。

  公正廉洁司法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也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的必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有了显著提高。然而,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部分法官素质不高的现状决定了司法审判中确有枉法裁判的可能,因此,必须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确保司法审判活动的公正廉洁。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通过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强力查办司法腐败案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全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审判队伍,并确保全体审判人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各项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必将使法院工作不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

  总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有效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认同感的关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保稳定、促发展、保民生为中心任务,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切实做好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执行、信访工作;以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为目标,切实加强司法调研、司法建议、司法审查以及司法解释工作;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追求,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司法监督力度,强力查办司法腐败,必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有效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