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陪审终不悔 甘为法律做嫁衣
——龙山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彭桂香先进事迹
2010-07-28 09:57: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龙山频道 | 作者:龙山
彭桂香同志是湖南省龙山县电力公司一名土家族女职工,湖南省人大代表,2009年被选任为龙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年来,她共参审案件共四十多件,其中民事案件35件,刑事7件,在审判活动中,她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忠于法律、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增强了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高了法院司法公信力,对构筑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作为人民陪审员,彭桂香同志深知自己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人民群众参加陪审,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就成了她的第一要务。首先是从书本上学习,一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二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培训,今年6月初,彭桂香同志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了人民陪审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进一步了解到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为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打下了基础。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法院审判工作手册》等书籍。并努力做到让书本知识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得到熟练运用。其次从电视、网络中学习,坚持收看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从中获取知识,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再次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中做好笔记,并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高自己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在工作中,虽然陪审工作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时常“碰车”,但彭桂香同志一直执着于这项工作,她觉得,每一次陪审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所以倍加珍惜。每次接到法院通知,她都会事先协调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按期按时参加庭审。同时彭桂香同志认为自己通过参与审理案件,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治观念,有义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所以她积极利用开会、闲谈,在单位办专刊等形式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在陪审过程中接触到的实际案例,向大家和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三、积极发挥陪审员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彭桂香同志常常说:“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她总是尽量提前赶到法庭,翻阅案卷,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总是集中精力,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勇于发表意见。在实践中,她深深感觉到作为人民陪审员,依法、依情、依理说服或劝导双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做好调解工作显得非常重要。2009年10月召市镇某村,年逾五十的陈氏两妯娌,因借款发生纠纷,由口角争执升为拳脚斗殴,其弟媳将嫂子肩胛骨打断,造成轻伤,触犯刑法。案件由民事变成了刑事,随后嫂子将弟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得知这一案由后,她在开庭前及时对这一事情发生的原因、被告双方家庭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这是一起过失伤人案,不是故意所为,且原、被告系亲嫂媳,两家儿媳均已外出打工,双方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在家,若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势必造成被告家的孩子无人照料,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重大伤害,同时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兄弟反目。于是,她建议把事情冷处理,不将矛盾扩大。她把双方召集起来,于法、于情、于理进行耐心劝导,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没有对簿公堂,一起民转刑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坚持维护公正与正义,忠于法律与事实,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是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的素质,一直以来彭桂香同志用这些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徇私枉法,坚持维护法律的尊严。今年5月,里耶地区一盗窃团伙被抓获,因她是里耶人,其中不乏有熟人、朋友的小孩被抓,难免会有人拿着礼物上门找我,希望在法院判决时给他们求求情,或网开一面,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了,并告知他们:“要相信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人事后说:“现在的法院,真的硬扎实,一个不戴国徽的陪审员,都成严格依法办事的包公了,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自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彭桂香同志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从来没给人民法院“抹过黑”,从来没给人民陪审员“丢过脸”,因为她知道,陪审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彭桂香同志常说:“党和人民群众给予了我很高的荣誉,对我而言,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信任,自己要时刻警醒自己,要将荣誉和信任转化为不竭的动力、情系人民陪审事业,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作为人民陪审员,彭桂香同志深知自己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人民群众参加陪审,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就成了她的第一要务。首先是从书本上学习,一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二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培训,今年6月初,彭桂香同志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了人民陪审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进一步了解到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为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打下了基础。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法院审判工作手册》等书籍。并努力做到让书本知识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得到熟练运用。其次从电视、网络中学习,坚持收看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从中获取知识,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再次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中做好笔记,并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高自己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在工作中,虽然陪审工作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时常“碰车”,但彭桂香同志一直执着于这项工作,她觉得,每一次陪审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所以倍加珍惜。每次接到法院通知,她都会事先协调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按期按时参加庭审。同时彭桂香同志认为自己通过参与审理案件,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法治观念,有义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所以她积极利用开会、闲谈,在单位办专刊等形式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在陪审过程中接触到的实际案例,向大家和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三、积极发挥陪审员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彭桂香同志常常说:“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她总是尽量提前赶到法庭,翻阅案卷,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总是集中精力,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勇于发表意见。在实践中,她深深感觉到作为人民陪审员,依法、依情、依理说服或劝导双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做好调解工作显得非常重要。2009年10月召市镇某村,年逾五十的陈氏两妯娌,因借款发生纠纷,由口角争执升为拳脚斗殴,其弟媳将嫂子肩胛骨打断,造成轻伤,触犯刑法。案件由民事变成了刑事,随后嫂子将弟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得知这一案由后,她在开庭前及时对这一事情发生的原因、被告双方家庭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这是一起过失伤人案,不是故意所为,且原、被告系亲嫂媳,两家儿媳均已外出打工,双方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在家,若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势必造成被告家的孩子无人照料,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重大伤害,同时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兄弟反目。于是,她建议把事情冷处理,不将矛盾扩大。她把双方召集起来,于法、于情、于理进行耐心劝导,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没有对簿公堂,一起民转刑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坚持维护公正与正义,忠于法律与事实,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是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的素质,一直以来彭桂香同志用这些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徇私枉法,坚持维护法律的尊严。今年5月,里耶地区一盗窃团伙被抓获,因她是里耶人,其中不乏有熟人、朋友的小孩被抓,难免会有人拿着礼物上门找我,希望在法院判决时给他们求求情,或网开一面,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了,并告知他们:“要相信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人事后说:“现在的法院,真的硬扎实,一个不戴国徽的陪审员,都成严格依法办事的包公了,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自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彭桂香同志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从来没给人民法院“抹过黑”,从来没给人民陪审员“丢过脸”,因为她知道,陪审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彭桂香同志常说:“党和人民群众给予了我很高的荣誉,对我而言,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信任,自己要时刻警醒自己,要将荣誉和信任转化为不竭的动力、情系人民陪审事业,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