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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探索创新执行促和解
2010-07-12 10:26: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崇左频道 | 作者:农碧霞
今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重点,转变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措施和方法,讲究执行和解艺术,促进执行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自动履行,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一批骨头案、陈年积案得以妥善处理。今年1-6月,该院执共结案件37件,结案率达58.7%,同比上升21.1%,其中执行和解24件,和解率达64.86%,创下该院执行和解案件新纪录。
对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 、民间借贷 等纠纷而导致的执行案件,该院执行法官利用双方特殊的关系,在明法析理的基础上,讲究一个 “情”字,动之以情,利用亲情、友情等作为催化剂,在当事人之间构筑起一座“连心桥”。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而且延续了双方的情谊,愉快地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下落不明且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成为“执行难”一大顽疾,执行法官面对当前多变复杂的执行工作,克服就案办案简单中止案件的机械做法,从拓宽执行思路入手,巧借被执行人各种社会关系 的力量,想方设法说服其自愿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促成看似无法执行的案件“起死回生”,达成和解协议。今年5月11日,在该院法官耐心明法宣理下,最终做通被执行人黄某母亲的思想工作,同意替儿子偿还债务,并当场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果断采用查封、扣押、拘留等法律措施;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没有丝毫放弃对被告人思想感化的调解工作,积极动员被告人想尽办法筹集款项。通过强制措施与思想感化齐头并进,即震慑了不愿自觉履行的当事人,促使其维护诚信、尊重法律、听从法院的指导,同时在法院的思想感化下能够积极地筹款履行义务,从而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认。
对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 、民间借贷 等纠纷而导致的执行案件,该院执行法官利用双方特殊的关系,在明法析理的基础上,讲究一个 “情”字,动之以情,利用亲情、友情等作为催化剂,在当事人之间构筑起一座“连心桥”。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而且延续了双方的情谊,愉快地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下落不明且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成为“执行难”一大顽疾,执行法官面对当前多变复杂的执行工作,克服就案办案简单中止案件的机械做法,从拓宽执行思路入手,巧借被执行人各种社会关系 的力量,想方设法说服其自愿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促成看似无法执行的案件“起死回生”,达成和解协议。今年5月11日,在该院法官耐心明法宣理下,最终做通被执行人黄某母亲的思想工作,同意替儿子偿还债务,并当场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果断采用查封、扣押、拘留等法律措施;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没有丝毫放弃对被告人思想感化的调解工作,积极动员被告人想尽办法筹集款项。通过强制措施与思想感化齐头并进,即震慑了不愿自觉履行的当事人,促使其维护诚信、尊重法律、听从法院的指导,同时在法院的思想感化下能够积极地筹款履行义务,从而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认。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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