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严把“四关”
2010-07-02 10:19: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常德频道 | 作者:李志平 周清平
7月1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仪式,2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标志着该院201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为确保选出一批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该院主要做到了严把“四关”。
严把“综合条件关”。该院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政治素质上,选择理论水平高、大局意识强的人作为首选;在群众基础上,积极征求每名陪审员所在当地群众意见,取得多数群众的支持;在调解能力上,重点选择沟通能力强、擅做群众工作,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人;在遵纪守法上,广泛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把纪律意识强、法制水平高、一贯表现好的人选拔进人民陪审员队伍。
严把“审查考核关”。该院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审判工作各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做到与推荐对象逐个谈心,调查核实其综合素质与实际表现,还对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等进行核实。经过严格审查考核,最终遴选出28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做为人民陪审员。
严把“任命程序关”。人员确定后,该院严格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及时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大会,现场颁发任命书,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与职业使命感,树立他们的司法权威与公正司法意识,为他们今后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光荣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教育培训关”。选任过程当中,该院即及时对各位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求他们牢记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同时积极对他们进行培训,大力提高其法律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对他们如何发挥优势,调解矛盾纠纷进行了重点培训。
严把“综合条件关”。该院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政治素质上,选择理论水平高、大局意识强的人作为首选;在群众基础上,积极征求每名陪审员所在当地群众意见,取得多数群众的支持;在调解能力上,重点选择沟通能力强、擅做群众工作,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人;在遵纪守法上,广泛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把纪律意识强、法制水平高、一贯表现好的人选拔进人民陪审员队伍。
严把“审查考核关”。该院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审判工作各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做到与推荐对象逐个谈心,调查核实其综合素质与实际表现,还对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等进行核实。经过严格审查考核,最终遴选出28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做为人民陪审员。
严把“任命程序关”。人员确定后,该院严格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及时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大会,现场颁发任命书,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与职业使命感,树立他们的司法权威与公正司法意识,为他们今后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光荣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教育培训关”。选任过程当中,该院即及时对各位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求他们牢记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同时积极对他们进行培训,大力提高其法律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对他们如何发挥优势,调解矛盾纠纷进行了重点培训。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