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创新陪审团制度 被告人可“挑”陪审团成员
2010-06-23 15:14: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 | 作者:高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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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大胆创新人民陪审团制度,一方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团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从教师、律师和农民工等队伍中选取相关人员并建立资料库;另一方面制定规范,赋予被告人一定的选择权,在开庭公告时向被告人送达陪审通知书,允许被告人在开庭前1日从陪审团名单库中随机选择1-3名陪审成员,从而有效保证其选取过程中的公开性。6月22日,全省首例由被告人选择陪审团参与庭审的案件在杞县审理。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