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法院开审第一起陪审团和观摩组共同参审案件
2010-06-23 11:27: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焦作山阳频道 | 作者:葛启蒙 蒋亚杰
  6月23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法院第一起由人民陪审团和观摩组共同参审的行政案件。作为一种审判方式的创新,共同参审有效的保证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河南省法院审判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一项极大的创新,为审判工作出谋划策,献策献计,有效地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量。观摩庭则为庭审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两者合一,则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庭审活动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此次庭审山阳区法院按规定邀请了7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的审理,同时由院党组牵头,邀请了包括区人大主任、人大代表、政协主席、政协委员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正副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内的庭审观摩组,对庭审活动的程序、过程进行观摩,并在庭审活动打分表上对庭审的每个环节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有案件评查办汇总后作出评比并及时将庭审中出现的问题于全院通报,以便及时改正,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庭审质量。

  在人民陪审团和观摩组的共同参与下,极大的提高此次庭审的透明度,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和理解,保证了案件审理始终处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效果。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