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尝试陪审员主裁减刑假释案件
2010-06-21 11:2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乡频道 | 作者:景永利
对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不再由法官唱“独角戏”,人民陪审员也可以做主裁决了。6月21日,江西省新乡市某监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狱巡回法庭正在对一名服刑罪犯申请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审理。不同以往的是,坐在审判席上的3名审判人员中不再是3名法官,而是人民陪审员2名,法官却只有1名。这意味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案件裁定变为人民陪审员“说了算”。 这是新乡中院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
马某原是村里的干部,因贪污计生款,被判3年半徒刑。庭审现场,马某向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陈述了自己在狱中的改造情况后。两名陪审员分别对马某进行提问,同时传唤同监区的服刑人员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证明。经庭审确认,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遵守监规,且有立功表现,经过合议,合议庭一致认为可以对该罪犯减刑,于是,当场宣布裁决结果,对马某裁定减刑6个月。
截止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已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9起,其中有9起经过合议当庭宣布了裁决结果。
新乡中院审监庭庭长耿梅红介绍说:中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是一项司法创新,新乡中院作为河南省法院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试点法院之一,目前正在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人民陪审员产生任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争取早日摸索出一套成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马某原是村里的干部,因贪污计生款,被判3年半徒刑。庭审现场,马某向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陈述了自己在狱中的改造情况后。两名陪审员分别对马某进行提问,同时传唤同监区的服刑人员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证明。经庭审确认,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遵守监规,且有立功表现,经过合议,合议庭一致认为可以对该罪犯减刑,于是,当场宣布裁决结果,对马某裁定减刑6个月。
截止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已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9起,其中有9起经过合议当庭宣布了裁决结果。
新乡中院审监庭庭长耿梅红介绍说:中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是一项司法创新,新乡中院作为河南省法院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试点法院之一,目前正在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人民陪审员产生任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争取早日摸索出一套成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