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首度引入陪审团参加巡回审判
2010-06-02 09:38: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郑军 李红卫 张立俭
  “我觉得这个案子比较棘手,牵涉人员众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事件,法院最好用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6月1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温县某镇政府大礼堂巡回审判了一起错综复杂的离婚纠纷案,法院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巡回审判。

  焦作市首例引入陪审团参加巡回审判的是一起二审离婚纠纷案,由于案件涉及一名不满10岁的女孩和一名15岁的肢体残疾男孩的权益,该案定于“六一”儿童节开庭被赋予了保护少年儿童的特殊含义。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并便于法官实地走访调查案情,负责该案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将法庭搬进了当事人所在的温县某乡镇,公开审理了此案。由于要求旁听的民众多达300余人,先前设在镇政府一个较小办公室的法庭,不得不转战到该镇政府的大礼堂。6名陪审团成员被特邀列席法庭,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今年已40岁的刘强于16年前倒插门入赘到李家。刘强的到来,给生活十分贫困的李家带来了转机,一家人靠给村民换面粉,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然而儿子亮亮的降生却给这个刚刚有点起色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亮亮出生几年后突然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虽经多方求医但一直无法治愈,至今已15岁的亮亮生活仍然无法自理。为了给儿子治病,一家人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

  当刘强得知儿子的病是妻子家族遗传病时,心中产生了怨恨,认为妻子故意隐瞒病史,害得自己没了后人,于是吵架成了家常便饭,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心灰意冷的刘强天天借酒浇愁,夜不归宿。

  李兰见这个家已无法维系,今年3月4日向法院起诉与刘强离婚,要求儿子亮亮和抱养的女儿洋洋随她生活,刘强承担抚养费;两人平均分割家里的2.3万元的存款;平均承担外欠村民的约1.4万公斤面粉。

  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亮亮跟母亲李兰,洋洋跟父亲刘强,双方互不承担抚养费;由于刘强已把存款全部支取并付给李兰5000元,判决刘强再支付李兰共同存款6000多元,形成夫妻两人各占一半存款;外欠面粉无法查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村民们知道李家闹离婚,而自己存在李家的一万多公斤面粉没了着落时,村民们坐不住了,纷纷到法院反映情况,同时将愤怒指向了“绝情绝义”的刘强。

  李兰拿到一审判决后也不满意,上诉至焦作中级人民法院。

  鉴于双方矛盾较深,而且案件牵涉300余名村民口粮的问题,稍有不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焦作中院决定到现场开庭,并邀请陪审团参与庭审以示公开、公平、公正。

  在温县某乡镇大礼堂,300多名情绪激动的群众到庭旁听,现场不时传出攻击刘强和法庭的过激言语。焦作中院民三庭庭长李红卫立即为群众做思想工作,安抚群众的情绪。半个小时后,案件才开庭审理。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养女洋洋该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是否外欠面粉,外欠多少,双方如何承担。法庭虽多次努力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暂未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六名陪审团成员积极建言献策,大部分陪审团成员认为,在现有的生活水平下,李兰提出的自己抚养两个孩子刘强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的要求并不高,虽然刘强目前没有职业和收入,但是毕竟有劳动能力,相对于李兰和两个孩子是强者,从道义和法律上来讲,他都应当承担子女抚养费。刘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要求不能成立。而关于外欠面粉的问题,法庭要尽快进行调查,确认两人是否需要共同负担,以及负担多少,尽快消除群众的担心,解决群众的口粮问题。另外,李兰可能隐瞒了病情,给刘强造成了伤害,引发了家庭变故,而刘强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抛妻弃子也太不应该,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尽量做到平衡,尽量使双方都满意,实现案结事了。

  焦作中院表示,案件虽然没有当庭解决,但是人民陪审团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法院院将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问题。(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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