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法院集中清理金融机构未执结案件
2010-05-26 10:18:17
     中国法院网讯 (丽娟)  日前,为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十五天的集中清理金融机构未执结案件的专项活动。

  这次集中清理主要针对的是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尚未执结的所有以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其中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尤其是涉及一些政府部门、所属企业、党政干部及公职人员贷款、担保和打招呼干预形成的涉政不良贷款的案件为清理重点,目标是将涉政不良贷款的未结执行案件这次集中活动中全部清理完毕。

  这次集中活动中,执行人员将与各信用社联系人一起采取地毯式执行,逐案逐人落实,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既依纪依法,公平公正,也机动灵活,因案施策。首先对被执行人财产穷尽一切执行手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的措施,掌握案件的主动权;其次采取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公告、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履行通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对明知故犯,企图抱团逃避法律制裁的钉子户将果断地采取拍卖变卖等法律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起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