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老人不便应诉 “法庭”搬进居民区
2010-05-21 15:01: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倩 陈彦
“法庭”搬进居民区
  今日上午,在阵阵婴儿的啼哭声、结婚的鞭炮声、汽车的喇叭声和邻居的低声耳语中,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陈彦敲响了手中的法槌,开庭审理因房屋出现裂缝而拒交物业费引发的官司。因为该小区里有其他居民家里也出现了裂缝,因此小区居民围坐在一边听庭。

        现场:餐桌布置“法庭”

  上午9点,房山法院城关法庭的审判员、书记员做足开庭准备,带上大法徽出发了。大约半个小时,到达了城关镇兴房苑小区。

  73岁的潘大爷早已经等在了小区口,一些邻居散落在单元楼门前,看见身穿制服的法官,居民们马上聚拢过来。法官们赶紧从车卸下开庭的“行头”:一枚大国徽,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牌签,案件卷宗。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则帮忙搬来写字台、餐桌、椅子、大小板凳,按照法官的现场安排,居民们将这些高低不等、形状各异的家具,按照法庭的陈设摆了起来,法官将国徽靠在两个桌子之间,把各种牌签分别摆放好,并摊开庭审所需的案卷。转眼之间了,一个临时法庭就出现在小区里。

  随后,法官和书记员坐在“写字台”前,原告北京烨欣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坐在“书桌”前,被告潘大爷坐在“餐桌”前,准备开庭。

            居民都来凑热闹

  看见临时法庭,小区居民纷纷聚拢过来,有的推着婴儿车,呀呀叽叽的学语声不时响起,有的推开窗户,探出身子在家中听庭,稍微大一点的小孩则冲上前去伸手要摸国徽,被家长一把拉了回去。法官宣读了法庭秩序,要求所有的邻居帮忙别到处走动,“好了,我们配合”邻居们应承后,法官陈彦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不交物业费为了逼出建房者

  原告物业公司诉称,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潘大爷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多次催要,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迟迟补缴,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缴纳共计1062.6元和157.59元滞纳金。

  “我确实是没有交物业费,但是我是事出有因”潘大爷大声的喊着,潘大爷说,2004年4月他和老伴从首钢公司退休后买了这个房子,6月正式入住,而2007年6月发现地面有裂缝,多次找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一直不给解决,于是潘大爷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其实我知道这个跟物业没有关系,不交就是为了逼出开发商”潘大爷最后表示说。

  潘大爷的发言引来了旁听邻居的笑声,“请大家保持安静”法官说到,“我们家地面也裂了”邻居小声的嘟囔着。

  潘大爷说老伴一直瘫痪在床,离不开人,因此不能到法院开庭。

  经过法官调解,物业公司当庭表示可以少要物业费,“我不同意,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将开发商找来,解决了这个问题,我马上就交物业费,连滞纳金都要交,一分钱也不会少”潘大爷摇着头表示不同意。

  此时,小区里传来了鞭炮声,一户人家结婚,震耳的鞭炮声盖过了现场法官的声音,因此法官宣布临时休庭,大约过了5分钟,鞭炮过后,庭审继续。

  “我们做不到,我们找不到开发商”物业公司的人表示,物业说可以帮助修房。

  “那不行,他能保证修好后以后不会再开裂了吗”潘大爷追问说。

  “我不能保证”物业表示。

  因为双方分歧太大,大约中午11点,法官再次敲响法槌宣布休庭,并宣布将对此案进行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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