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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法院“无障碍”服务残疾人
2010-05-18 15:21: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 | 作者:李斐
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积极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努力为当事人,特别是残疾人的诉讼创造便利条件,体现人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
一是加强“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事人的诉讼活动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9块无障碍明显指引标示,指引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同时设置残疾人专用卫生间,配置座便器,并在座便器旁安装扶手,以便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在法院的各种活动不受建设障碍。
二是创新“无障碍”诉讼,打造无障碍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力促残疾人优先立案,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对于行动不便的,可以电话预约立案。在庭审环节,尽可能的采取巡回审判,到残疾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开庭。在执行环节,不仅优先为其执行,同时加强与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全方位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是实施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依据其申请快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对其缓、减、免收诉讼费。
一是加强“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事人的诉讼活动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9块无障碍明显指引标示,指引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同时设置残疾人专用卫生间,配置座便器,并在座便器旁安装扶手,以便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在法院的各种活动不受建设障碍。
二是创新“无障碍”诉讼,打造无障碍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力促残疾人优先立案,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对于行动不便的,可以电话预约立案。在庭审环节,尽可能的采取巡回审判,到残疾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开庭。在执行环节,不仅优先为其执行,同时加强与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全方位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是实施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依据其申请快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对其缓、减、免收诉讼费。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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