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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五必救助”确保司法救助落到实处
2010-05-18 11:04: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闫允峰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实现“五必救助”,做到应救必救,确保没有一名当事人因经济困难得不到法律保护。
在实行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实行“五必救助”,即:对城市低保人员必须救助,对失业下岗人员必须救助,对身体有严重残疾人员必须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必须救助,对年老、疾病等弱势人员必须救助。在立案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只要当事人能提供能证明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审核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当天一次性办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手续,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通过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赢得了官司,截至目前,没有一名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而得不到司法保护,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实行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实行“五必救助”,即:对城市低保人员必须救助,对失业下岗人员必须救助,对身体有严重残疾人员必须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必须救助,对年老、疾病等弱势人员必须救助。在立案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只要当事人能提供能证明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审核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当天一次性办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手续,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通过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赢得了官司,截至目前,没有一名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而得不到司法保护,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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