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倾情陪审 彰显司法公正
2010-05-11 09:03: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康频道 | 作者:梁向安
  2005年5月1日,作为一名来自社会最基层的村委会干部,我很荣幸地被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为汉滨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从那一刻起,我深感自己肩上担子十分沉重,同时感到对于法律赋予这一既庄严而又神圣的权力感到自豪。每当面对庄严的国徽,面对无情的法律,面对复杂的矛盾,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件当事人时,我一次次告诫自己只有认真刻苦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认真了解熟悉案情,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正确运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民俗习惯,公正参与审理每一起案件,才能确保“一心为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正确实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为构建和谐社会增砖添瓦。只有这样,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称职的、人民放心的人民陪审员。

  回顾五年来的陪审工作,共参与审理刑事、民商事等各类案件832件,其中参与调解案件427件,并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赡养案件7件。空闲之余,翻开厚厚的7大本庭审笔记不由得在想:五年来,有多少触犯法律的被告由于作恶多端而得到严惩;有多少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在庭审过程中,痛哭流涕表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有多少藐视法律法规的交通肇事者,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葬送在无情的车轮之下,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多少反目成仇的夫妻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家庭破镜重圆;有多少左邻右舍为一已之利大打出手,最终握手言和。又有多少名噪一时的正人君子、打扮体面入时的众多儿女,不想年迈老父母含辛茹苦的将他们抚养成人,修建房舍,置办田园,娶妻生子,到头来,将年迈无用的老人推至遗忘的角落,冷饭相济、恶语相加、百般凌辱,导致满鬓白发的老人,欲哭无泪,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2006年,汉滨区法院受理一起少数民族的因赡养引起的房产纠纷案件,原告马富兴夫妇(均系回族)有5子2女,并省吃俭用建起五间一层砖混结构房子一栋,因父母考虑众多子女的家庭实际困难,让他们先后搬进该房内居住。当二老年迈无力需要赡养时,7个子女均以各种借口,拒绝赡养老人,导致二老生活无靠,流宿街头,在当地造成极大的影响。二老迫于无奈,只得诉至汉滨区法院,在庭审中,7名被告当庭深感无地自容,表示痛改前非。法院最终判令7名被告一月内搬出房屋,所有权为二老所有,本案诉讼费由7被告承担。此案在安康城区回族居住区引起强烈的反响,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总之,通过五年来的陪审经历,使我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经常在司法实践中,以自己独特专长弥补法官对法律以外知识的不足,以自己来自社会基层,了解群众呼声,熟悉社情民意,便于沟通理解的独特优势,把社情民意带进审判工作中来,真正体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法律内涵,从而达到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促成和解,达到共识的和谐氛围。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