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法院"四项制度"确保少年审判陪审质量
2010-05-06 14:22: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鼓楼频道
  多年来,少年审判一直是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最近,该院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入手,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少年审判的陪审工作,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的陪审质量。

  该院建立了少年庭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学习的制度。该院少年审判庭针对不同陪审员为其购置了不同的学习资料,制定了详细可执行的学习计划。陪审员史周华通过学习后深有感触地说:“不当陪审员不了解,原来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有如此人性化的特殊保护,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在陪审工作中以及今后的人生道路中,我都会竭尽全力传法律,关注和关爱未成年人。”

  为了提高陪审质量,少年庭建立了陪审员庭前阅卷制度。该院规定,陪审员参加庭审前必须先阅卷,通过阅卷,陪审员对案情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对被告人涉及的罪名以及量刑情节所涉及的相关法条、司法解释都有了较明确地认识。并且通过和审判人员在庭前就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交流,明确了合议庭审理的重点、法庭调查的内容、设定了庭审教育提纲,以便陪审员能够融入到整个庭审之中,改变了陪审员“只坐不审”的现状。

  为了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合议职能,该院少年庭每个月都要开展一次业务研讨会。结合所审理的案件,法官与陪审员一并研讨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适用法律、责任认定等。经过一段时间的研讨,陪审员们熟练掌握了证据认定的基本方法和规则,在合议案件时发表意见的时间慢慢变长了,内容逐渐丰富了,专业性也越来越强了,完全打破了“只陪衬不陪审”的局面。

  鼓楼法院少年庭在每个季度都要召集陪审员开展一次座谈,进行法官与陪审员之间的直接心得交流。通过交流,法官与陪审员一起共同总结庭审经验,交流庭审心得,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互补提高。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介入和参与,既发挥了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功能,又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审判结果的正当性,提高了司法裁判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