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民陪审团进行时
从试点到全面试行
2010-04-29 07:15: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乡频道 | 作者:景永利
 

    “人民是司法的根基,人民是司法的血脉。”受邀成为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新乡联通职工张先生,第一次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审判法庭看到这行大字时,便被深深地触动了。“人民陪审团”,这项旨在让司法“返权”于民的制度,自去年在新乡市中级法院进行试点,目前已在新乡两级法院系统全面试行。这项制度的实施,让包括张先生在内的近6万新乡市民作为新乡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光荣地成为参与审判的人民陪审团成员。 建立了近6万的人民陪审团库 成员来自各个层面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团指导意见,新乡两级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任工作,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审查聘任制度,通过向社会广泛宣传,采用动员基层组织、社会团体推荐以及个人自荐的方式,在去年每(区)县建立500人的陪审团的基础上,今年按照每辖区不低于1%的人口比例,选任人民陪审团成员。截至4月26日,新乡两级法院已经建立了6万人之多的人民陪审团库。而且,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大多来自基层组织、乡村街道、厂矿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等,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国家公职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30%。 人民陪审新乡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高国爱介绍说,建立如此大规模的人民陪审团库,就是要让社会各阶层参与司法审判,通过人民陪审团的参与拉近案件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对抗因素,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裁决结果的心理认同,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打开了法院的大门,也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了解法院审判,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度,同时又有效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 当事人、法官、陪审团 围绕圆桌和谐审判 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王伯勋说:“作为试点,原来人民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仅限于刑事、行政案件,这次我们已经将人民陪审团制度推行到民事、立案、执行等领域。”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加规范地在全市法院全面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新乡市中级法院专门开展了“千案观摩开庭”活动,各基层法院法官亲临观摩,中级法院还派员到基层法院指导开庭。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该市两级法院在民事审判领域,邀请陪审团参与审判的案件启用“圆桌”审判方式,让当事人、法官、人民陪审团成员近距离接触,让庭审在宽松、和谐的气氛中进行,并且人民陪审团成员在庭审中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 新乡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伟强对此颇有感受,他在上周开庭审理了两起争执较大、纠纷时间长、双方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民事案件。为此,他在组织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过程中,让陪审团成员积极参与调解疏导工作。“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调解疏导后,虽然双方分歧还很大,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通过陪审团全程参与庭审,并通过陪审团成员对他们的疏导,他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并表示服判息访。”杜伟强说。 新乡市中级法院负责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猛介绍,人民陪审团通过亲临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对案件的事实、争议的焦点有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他们可以站在社会角度对案件“称一称、量一量”,当事人更容易接受他们的观点,更容易促成案件调解。他表示,新乡法院将进一步探索人民陪审团参与民事案件的做法与经验,以便在全省推广。 人民陪审团制度 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新乡两级法院自从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以来,共开庭审理各类案件38起,有387名陪审团成员参与了案件的庭审评判。记者注意到,不管是男性陪审团成员抑或女性陪审团成员,也不管是农民还是知识分子,他们在对案件发表意见时,都是经过思考后审慎发言,并没有出现像当事人在抽选陪审团成员时,按性别或身份抽取以得到为己方的请求获得更大支持的情形。 人民陪审团制度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一名参加过法院庭审的陪审团成员颇有感触地说:“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一见不如亲为。过去对法院审判案件只是在电视、报纸上看到,现在能亲自参与庭审,并对案件发表意见,确实感到了法官断案不容易,我也会根据庭审了解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判断,然后拿出自己的意见。” 一位参加法院陪审的学校教授指出,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最大益处在于,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司法中来,分享司法权,从而有效地起到监督作用,使结果做到最大公正。 王伯勋说:“我国司法实践表明,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难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也难以保障实现司法公正。我们建立人民陪审团制度,就是让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到司法中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监督司法,体现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有效保障公民权益。我们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尝试,不断总结,不断丰富。”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