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四步走”
2010-04-27 10:29: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鹤壁频道 转 淇县法院 | 作者:李 杰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特别是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在注重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帮教、预防犯罪工作,有效促使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党组要求主审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重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特别是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用庭审前调查、庭审中帮教、庭审后谈心、结案后回访的四步走原则,促使未成年罪犯真诚悔过,回归社会。通过庭审调查,详细全面的了解未成年人罪犯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犯罪根源、社会反映等信息,在庭审中针对个案的不同特点,进行帮教。宣判后,落实定期回访制度,正面引导青少年罪犯的心理动态,为青少年罪犯回归社会营造宽松、健康的环境。

  日前,淇县人民法院受理四被告人抢劫一案中,通过庭前审查发现四被告人因受不影视作品所影响,一时耍威风而抢劫过路学生现金,在事发后,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承办法官在庭前调查时,发现四被告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负担,担心自己会被社会、家人抛弃。在庭审中,合议庭在当庭对被告人帮教的同时,还客观的指出了四被告人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与不足。为了不影响被告人的学习、最大程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淇县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结合案情,为四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案件审结后,合议庭成员又走访了四被告人的老师和家长,对四被告人的判后表现进行回访,现在四被告人已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