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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四个强化”为民司法出真招求实效
2010-04-26 14:40: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计玉新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紧紧围绕为民司法主题,把各项工作的开展落脚到为民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便民窗口建设。该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部署,加快立案信访窗口改造,不断完善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快捷立案机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设立导诉台和专职导诉台,给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指引材料,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密切与群众联系,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调解注重效果。该院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定分息诉。十分关注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对复杂、敏感、影响面大、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诉讼,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实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还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涉弱群体救助机制。通过畅通涉弱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及时采取诉讼费的减缓免措施,尽可能帮助他们寻求多方面的法律援助,保障其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强化民意沟通平台构建。积极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全面实行庭审活动开放,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庭审之中;及时收集、回复民意沟通邮箱内容,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告知人民群众案件审查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便民窗口建设。该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部署,加快立案信访窗口改造,不断完善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快捷立案机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设立导诉台和专职导诉台,给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指引材料,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密切与群众联系,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调解注重效果。该院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定分息诉。十分关注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对复杂、敏感、影响面大、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诉讼,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实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还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涉弱群体救助机制。通过畅通涉弱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及时采取诉讼费的减缓免措施,尽可能帮助他们寻求多方面的法律援助,保障其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强化民意沟通平台构建。积极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全面实行庭审活动开放,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庭审之中;及时收集、回复民意沟通邮箱内容,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告知人民群众案件审查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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