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法院圆满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0-04-13 15:36: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成都频道 | 作者:戚裕兵 杨绍元
4月8日,四川省新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25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提请的19名人民陪审员任命程序。至此,标志着该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
这次提请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是2005年5月推荐选任的。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陪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人民陪审员新一轮选任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作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情况汇报,争取支持,并加强与县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选任工作。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选任工作方案,科学规划时间进度,为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科学确定选任员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答复》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员额,使人民陪审员人数超过现有法官人数的60%。
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向社会公告201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及时启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宣传、报名、推荐、考察等工作,遵循严格条件、保证素质、遵照程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选任工作计划,确保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选任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广大人民知晓、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
这次提请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是2005年5月推荐选任的。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陪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人民陪审员新一轮选任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作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情况汇报,争取支持,并加强与县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选任工作。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选任工作方案,科学规划时间进度,为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科学确定选任员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答复》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员额,使人民陪审员人数超过现有法官人数的60%。
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向社会公告201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及时启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宣传、报名、推荐、考察等工作,遵循严格条件、保证素质、遵照程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选任工作计划,确保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结合选任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广大人民知晓、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