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首推“悬赏”执行新举措
2010-04-12 08:34: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荣昌频道 | 作者:彭文全 左秦川
  4月7日,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数人冒雨驱车来到荣昌县吴家镇,在被执行人赖某家所在地的双流村及吴家镇集市张贴了悬赏公告,希望通过此举督促赖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鼓励知情人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是该院探索创新执行方法的又一举措。

  2009年3月26日荣昌法院审理的原告彭某诉被告赖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被告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赖某外出务工,去向不明,其家中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2010年3月,原告彭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赖某去向不明,又无其他联系方式,执行人员集思广益,突破执行旧思路,创新执行新举措,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张贴后,引起当地群众踊跃观看,执行人员抓住时机,耐心向观看公告的群众宣传、解释公告的内容和目的,强调对向法院提供线索使本案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公民予以相应比例的奖励并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在谴责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同时,纷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悬赏公告本是公安机关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常用方式,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引入这一举措尚属首次,其目的是为创新执行工作新方法,进一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