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法院拉开“百案巡回审判”序幕
2010-04-08 15:02: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化频道 | 作者:荆钊 蒋建林
  4月7日上午,湖南溆浦县低庄镇连山村人头攒动,溆浦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这里公开审理李某与黄某5人离婚纠纷一案,20多名当地村民冒雨旁听庭审。该案的审理,标志着溆浦县法院组织开展”百案巡回审判”活动全面启动。

  该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经过深入调研,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出发,从便民、利民、为民、护民入手,决定选择100件具有针对性、教育性与社会性,适宜公开审理的涉及相邻关系纠纷、赡养、抚养、抚养以及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借贷合同纠纷等的民商事案件,土地使用权登记等行政案件,因邻里纠纷、生活锁事引起的故意伤害、遗弃、虐待等刑事案件,深入田间地头、村邻、社区、学校、工矿企业等通过群众易接受、看得见、听得明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即时调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巡回审判活动取得实际成效,该院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人员、经费、办案工具上实现优先原则,明确参与部门、巡回审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定开展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落实职责。要求法官在巡回审判中,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首选调解方式结案,尽最大可能用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强调法官要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使巡回审判活动既成为方便群众诉讼、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过程,也成为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通过"百案巡回审判"活动,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院,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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