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法院服务保障世博 化解纠纷使群众满意
2010-04-06 14:42: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虞瑶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世博、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先进群体培育工程,尤其在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同志学习先进事迹期间,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陈燕萍”活动,倡导全院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清正廉洁、高效司法,涌现出了一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公正的司法作风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

      民一庭法官倾情调解  当事人如沐春风

  2010年3月23日,杨浦区开鲁四村一男性居民朱某写信表扬我院吕长缨法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成功化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朱某父亲于60年代去世,母亲眼睛残疾生活困难,近来因婆媳矛盾升级,母亲来到街道司法科要求分割父亲遗产,因调解不成街道工作人员向我院吕长缨法官求助,吕法官得知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并多次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上门化解婆媳矛盾,最终当事人被吕法官的耐心态度和诚恳语言所打动,同意调解方案,随后,考虑到朱某的家庭条件和朱某母亲的实际困难,吕法官还依法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减免手续,帮助其减轻家庭负担。事后,朱某寄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不知如何诉说,千恩万谢只能用一纸书信传达,感谢吕长缨法官,正是这种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的工作作风,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民四庭法官圆满处理矛盾 六旬老人及时收回定金

  日前,一位老人刘某来信感谢民四庭朱萍法官精心调解一起定金纠纷,及时解开老人困扰长久的心结。家住虹口区的刘某是一名六旬老人,2009年9月身为母亲的刘某为改善家庭居住状况,通过房屋中介与金某签订售房协议书,金某口头告知所涉房屋产权为其本人,随后刘某交付1万元定金和30万元首付款。事后,因后续资金筹备不足加之获悉房屋产权有金某和其父二人,刘某以金某隐瞒事实为由要求终止售房合同,几经交涉,金某只退还30万元房款,刘某遂起诉法院要求收回1万元定金。朱萍法官接手案件后及时联系二人,但双方因积怨较深,不愿调解。朱法官并未轻言放弃,多次通过电话、约见等形式与双方沟通,帮助当事人厘清案情。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刘某有义务对所买房屋核实产权,其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欺诈行为,故其无故终止合同属违约行为;从人情角度上分析,希望金某换位思考,一方面刘某作为老人,冲动之下买房已与家庭产生矛盾,加之其经济困难值得同情,另一方面,房价一直上涨,另行售房将会获取更大收益,金某不会产生实际损失。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同意各让一步,金某归还8000元定金并当场履行。案件圆满结束,刘某特向我院送来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我是上了年纪的人,买房纠纷让我烦心,通过这次诉讼,朱萍法官不但给我上了一课,使我今后能吸取教训,而且帮我挽回大部分损失。因此我由衷地感谢杨浦法院培养出朱萍这样的好法官,谢谢你们。”

     巡回法庭法官当场化纠纷 律师来信赞扬高效公正司法

  近日,一位律师写信感谢巡回法庭赵大海法官快速审结一起继承纠纷,高效公正司法为百姓省去诉累。吴某是一起房屋继承纠纷原告方的律师,去年年底代表当事人向平凉巡回法庭递交诉状,赵大海法官承办案件后,及时在当地派出法庭审理案件,虽然适用简易程序,但却没有一丝马虎,围绕争议标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深入仔细展开法庭调查,并现场进行调解,使原、被告双方对财产继承取得一致意见。当事人当场表示感谢时,赵法官却说,“快速审理是为了方便当事人,为民服务是我们办案的宗旨。”简单质朴的语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事后,吴律师写来感谢信:“当今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很多,审结需要一定时间,但贵院采用派出法庭就地办案,快速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这是当今新形势下的马锡武审判方式,感谢赵法官这样的便民为民好法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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