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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纪事
2010-04-02 10:12: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郑州频道 | 作者:安士勇 王栋 张今臣
  • 郑州中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巡回法庭
  • 张立勇为农民发放追回的工资款
  一个个剑拔弩张的民事纠纷,在这里涣然冰释,一个个农民工束手无策的难题,在这里圆满解决。

  今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一个月来,郑州全市法院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1件,为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850万元,涉及农民工1090人,他们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的事被老百姓传为佳话。

        河南高院院长为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钱

  3月22日上午10时许,郑州中院举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执行款发放仪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来到现场,为10多位农民工代表发放了18万多元被拖欠的工钱。

  在郑州中院执行农民工工程款发放仪式现场,拿到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钱时,农民工魏天财非常激动,一再表示感谢。张立勇让每个农民工把装着他们工资的信封打开,并请他们仔细地核对数目,还温馨地提醒他们说:“记住,以后不管走到哪里,别人给你钱都要数一数。”一个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要回了自己的工资,之前我们都要了2年多了,都没有要来分文,今天拿到工资真是太高兴了。”

  听了农民工的话,张立勇语重心长的说:“农民工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却要感谢,我觉得是我们应该道歉。正是这些农民工的辛勤劳动,才换来了我们城市的繁荣和市民的幸福生活。他们的劳动量很大,报酬却很低,他们家里的老人要看病,孩子要上学,还要拖欠他们的血汗钱。这个让人心里很难受。如果法院不能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就不配称是人民的法院。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是有温度的。法律的温度就是公平和正义,我们要把这种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农民工。让公平和正义的光芒照射到每一个农民工的身上和他们的家庭,在他们的脸上看到公平和正义的阳光。”

           巡回法庭设在建筑工地

  3月22日上午,郑州市黄河路与经四路交叉路口一建筑工地,还未完工的建筑大楼一层,周围是水泥、大沙等建筑材料,四面透风。几张桌子临时拼凑起来成了审判台。旁听席由几排凳子组成,一阵风吹来,轻沙飞扬。郑州中院将巡回法庭设在4名农民工曾经干活的工地,巡回审理了一起因建筑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

  庭审结束后,主管庭长和审判长便一起约见了农民工周某等人,通过一上午耐心的释法析理,真诚的交流沟通,帮助周某等人细致地分析了利弊,周某等四名农民工决定撤回上诉。至此,这四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在合议庭的不懈努力下,仅用时四天,使双方息诉服判,撤诉结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参加案件旁听的农民工表示:“旁听案子,既了解了法律知识,知道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我们农民节约了打官司的成本,减轻了负担。”在顺利审理该案的同时,郑州中院也给农民工和建筑施工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深入开展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郑州中院选择“涉农”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到农民工所在地、案件发生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调解,进一步方便农民工诉讼,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的意识,让农民工看得见,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为农民工讨薪不仅仅在年终

  不怕打工苦,就怕活白干,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而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讨薪也大多集中在年终。因此,郑州中院把帮农民工讨薪的工作做在平时,让农民工兄弟依法讨薪。

  在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集中办理月活动中,郑州中院对民工因追讨工资申请执行的案件,始终作为重中之重,单列造册,特事特办,一律优先执行并发放执行款。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但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避,抗拒和阻挠执行人员的打击力度,促使一批骨头顺利执结。针对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案件,全市法院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大多数法院已初步建立了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对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以维护他们的基本生存权。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扬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郑州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开通“农民工维权咨询热线”,为农民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使其了解自身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做到正确诉讼,及时举证,少走弯路。

  巩义市竹林镇农民李文扬到郑州某公司打工,在工作时被精炼渣烧伤住院,被确认为工伤并构成八级伤残。后因医疗费和工资双方发生纠纷,该案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3月9日上午,郑州中院在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法庭巡回开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在法院主持下郑州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文扬工资及其他费用共计6万元,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3月8日,河南郑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申请执行某置业公司建筑工程纠纷案在郑州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和执行执行法官艰苦细致的工作下顺利执结。至此,这起执行近十年、标的1000余万元、涉及数百农民工工资的骨头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最终以60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3月9日,置业公司主动履行了和解协议。这只是郑州中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缩影。心系百姓,体恤民情,正是郑州中院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持续关注,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也温暖着农民工的心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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