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爱”洗涤受伤的心
2010-04-01 09:32:35
“春天的爱”洗涤受伤的心
     中国法院网讯 (商东 吴小红)  “孩子,刚才法院从挽救、关爱你出发,依法判决你拘役4个月。你很快就要回到社会,虽然还未成年,但是一定要更加懂事,爷爷奶奶抚养你是多么不容易啊!你要体谅他们,出来后千万不能再做违法的事,不要再向爷爷奶奶要钱用了,好好学门技术找份工作,如果有困难找我,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3月31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内,失足少年小王听着法院为他聘请的“合适成年人”——陶武生父爱般的关爱话语泪如雨下。

  在全国首家成立少年案件综合案件审判庭,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天宁法院,针对涉少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经常不到庭,未成年人在庭审过程中孤立无助的问题,多年前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聘请学校退休老师、退休的司法工作人员等作为“合适成年人”来参与庭审、参与帮教。“合适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在庭审过程中可以给予未成年人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慰藉;作为法律家长,可以给予未成年人全面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近两年来聘请的合适成年人已对12名失足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并使他们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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