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
2010-03-30 16:02: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 作者:李卓阳
3月30日,吉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作动员讲话,吉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树涛宣读《省法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加强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竞争上岗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优化结构原则进行。此次竞争上岗采取竞争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资格的方式进行,竞争资格仅限本次竞争上岗有效,正处级领导职位共9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共10个,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法官评议委员会评议、分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评议、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方式进行。为创造一个公正和谐、平等竞争、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竞争上岗环境,动员大会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
为加强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竞争上岗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优化结构原则进行。此次竞争上岗采取竞争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资格的方式进行,竞争资格仅限本次竞争上岗有效,正处级领导职位共9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共10个,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法官评议委员会评议、分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评议、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方式进行。为创造一个公正和谐、平等竞争、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竞争上岗环境,动员大会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