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之花在北京汤河口大山深处绽放
2010-03-29 15:50: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华军
  2010年3月11日上午,庄重威严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这里正在召开北京市法院2009年度表彰大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凤德从市高院领导手里接过了沉甸甸的“北京市先进法院”奖牌。会上,该院汤河口法庭荣立了集体一等功。

  汤河口法庭,一个距离北京城区110公里的基层派出法庭,一个只有八名干警的小法庭,怎么就“冒”了出来?

  在这渐暖乍寒的春天,笔者来到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法庭,打算实地看一看,亲自感受一下这里的法官是怎么说、怎么想和怎么干的。当笔者真实地接触这些法官后,发现这里的故事可真不少——

         北大教授到汤河口山区“寻宝”

  汽车一直在山路上蜿蜒,坐在车里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还在回味自己刚才的讲话,“在改革开放步步深入的社会转型中,‘五元一点’纠纷解决模式,是一个极富现实意义的创新,这种机制不仅有机衔接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而且还将调解的工作模式推进到了诉前;这种机制非常契合汤河口法庭辖区的实际情况;它之所以能得到大多数老百姓的认可,是因为它切切实实为老百姓解决了很多纠纷,并且体现了公正的精神。汤河口法庭从探索中建立起来的‘五元一点’制是可行的。它有一定的典型性,对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的法院工作,很有实用意义。”

  这已经是潘剑锋教授第二次来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法庭了。一方面他的高徒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李孔军在这里工作,他想来看看;另一方面作为民事诉讼法方面的权威,他对这里的调解机制感到好奇,觉得这里也许潜藏着一种基层法官的智慧。

  而经过实地考察,他觉得这一趟是不虚此行。在他的带动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鸣教授后来来调研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法学博士艾佳慧也来了;著名文学家、中国一级作家黄国光同志来了,还在汤河口法庭住了二十多天,写了篇数万字的《法魂》;新华社记者来了,《法制日报》的记者让汤河口法庭的事迹上了头版头条,北京电视台给拍了个名为《忠诚》的专题片……

          “五元一点”调解机制的由来

  汤河口法庭,远在大山深处,距北京城区110公里,距怀柔县城60公里,是全市57个法庭中距北京城区最远的法庭。这样一个法庭却被评为了“北京市十佳人民法庭”,连续多年荣立二等功、三等功,2010年还获得一等功,该庭庭长黄广来同志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这些荣誉个个可以说都与该庭干警扎根山区、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力促和谐所创立的“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分不开。

  “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凝聚了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人太多的心血。由于法庭辖区地广人稀,纠纷主要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损害赔偿纠纷。这些纠纷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受交通因素限制,群众打官司非常不便,而且受乡土熟人社会的影响,“一代官司几代仇”,司法判决处理不好容易使矛盾激化并可能引发新的问题。

  汤河口法庭干警根据辖区地理状况和案件特点,同时为加强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主动联系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协商建立一个纠纷解决的村-乡镇-法庭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在经过成功试点后,2006年法庭针对辖区打架斗殴事件增多的趋势,在原有三个调解主体的基础上,扩大了两个调解主体即派出所、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并先后建立了四个巡回审判点,从而形成了完善的“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工作体系。

  “五元”,即参与矛盾调解的五个主体单位,包括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点”则是法庭设立的巡回审判点,“五元”是基础,“一点”为保障。“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建立后,通过五个部门和组织的职能发挥,使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一发生就处在监控当中,民调组织能够迅速掌握情况,展开调解并向司法所进行汇报,对有矛盾激化或者起诉苗头的案件则立即与法庭进行沟通,让法庭有机会提前介入矛盾的解决,从而形成一个矛盾的预警和解决网络。

            调解的成功率大大提升

  “五元一点”机制的顺利运行为矛盾解决提供了制度和人员的保障,避免了矛盾发生后相互推诿,只能诉诸法律的情形。怀柔区人大代表、汤河口村民调主任项秀琴告诉记者:“自从有了‘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后,处理问题,各个部门都是主动配合来调解,没有人推脱了,调解的成功率也大大的提升了。”

  谈到“五元一点”调解的效果,喇叭沟门满族乡下河北村村主任马青元一定要讲讲他们村的那个“经典案例”,就是那两起发生在不同年代但情节类似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其中一件发生在2002年8月,村民刘某在本村的街道上铲土垫路时,另一村民崔某突然冲过来说土是他家的,并对刘某谩骂和殴打,造成其手臂受伤。事后,刘某先后找到村主任和派出所要求对方赔偿,但由于没有证据,最终闹上了法庭。可经过二审审理,刘某被判败诉,两家的疙瘩至今没有解开。2005年,同样的事情又在这个村子发生了,也是因为挖土双方斗殴,双方当事人闹到派出所后,法庭马上介入了案件,与派出所一道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现在两家关系还非常不错。

  马青元说:“在农村,大家世世代代住在一起,经常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矛盾在所难免,但解决矛盾的方式太重要了,用调解的方式不仅能有效化解一个矛盾冲突,更重要的是能够维系当地农民之间的感情纽带。而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必有胜败,败的一方心里总觉得没面子,很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法官下乡跑断腿”成为工作常态

   “五元一点”机制建立起来了,收案率下降了,调解率上升了,可汤河口法庭的任务却更重了。为了及时掌握纠纷的情况,并对基层的调解工作给予指导,汤河口法庭现在定期由庭长带队,与乡镇司法所一起走访各村调委会,解决调解工作中的法律难题,交流调解技巧,积极参与到诉前调解中,同时还定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就当地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赡养、相邻权等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指导调解员依法调解。

  面对扑面而来的压力,汤河口法庭黄广来庭长觉得很值。在他眼里,派出法庭植根于基层,在审理案件中,不能为了审判而审判,不注重案件的审判效果,而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作为衡量审判效果的重要标准,因此“群众炕上动动嘴、法官下乡跑断腿”在这里就成了工作的常态。

  近些年的一连串数据充分证明了汤河口法庭的心血没有白费。2006年,汤河口法庭的“五元一点”调解机制建立之初,当年收案235件,同比下降了8.5%,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涉诉信访率为零;2007年,法庭诉前调解161件,正式受案217件,总共调解284件,调解率为75.1%;2008年法庭诉前调解121件,正式受案281件,总共调解277件,调解率为68.9%;2009年,诉前调解163件,立案审理341件,通过调解结案367件,调解结案率为72.8%。从2006年到2009年,法庭的一审服判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

  调解之花在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的大山深处正美丽绽放……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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