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参与大调解 共促和谐效果好
成都中院民一庭将大调解机制引入庭审
2010-03-26 14:35: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成都频道 | 作者:文:民一庭 图:徐献
-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旁听案件审理
- 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
- 成都中院将大调解机制引入庭审
3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多人的劳动争议一审案件。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本案合议庭不仅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而且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将大调解机制引入庭审过程中。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底,王勇、刘化赋、肖永红于以其在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为此向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委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成立,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向王勇、刘化赋、肖永红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故于2010年1月25日针对三人的仲裁申请分别作出了仲裁裁决。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以王勇等三人隐瞒其没有厨师资格证的真相,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责任分歧较大。合议庭针对该情况,一方面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一方面通过法律释明,让当事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休庭后,主动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终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认识到,双方对于纠纷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责任。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作为用工单位,今后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严格审查劳动者的有关情况,并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王勇等人表示作为劳动者今后要如实向用工单位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在次基础上,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就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协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一定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庭向王勇等三名劳动者支付了4969元的有关费用。
市中院民一庭将“大调解”机制引入庭审,邀请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和谐的审判。
2009年底,王勇、刘化赋、肖永红于以其在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为此向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委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成立,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向王勇、刘化赋、肖永红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故于2010年1月25日针对三人的仲裁申请分别作出了仲裁裁决。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以王勇等三人隐瞒其没有厨师资格证的真相,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责任分歧较大。合议庭针对该情况,一方面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一方面通过法律释明,让当事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休庭后,主动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终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认识到,双方对于纠纷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责任。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作为用工单位,今后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严格审查劳动者的有关情况,并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王勇等人表示作为劳动者今后要如实向用工单位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在次基础上,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就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协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一定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成都佳晟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庭向王勇等三名劳动者支付了4969元的有关费用。
市中院民一庭将“大调解”机制引入庭审,邀请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和谐的审判。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