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法院深入落实审判便民利民措施
2010-03-18 09:54: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罗江鄂
  近年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以高效便民为审判工作宗旨,加大案件巡回审判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权,切实为基层群众求便利、办实事,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灵活运用民事速裁制度。在枝江市正处于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过程中,涉案当事人多为农民,且多数当事人互为邻里亲友。因此,枝江法院的基层法庭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采用调解速裁方式结案,力争当即受理、当天开庭、当庭结案,尽量做到高效、公平、公正,既方便当事人,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健全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枝江市人民法院增加审判员乡村开庭的频率,将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除定期到各定点巡回法庭开庭外,还针对行动不便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到其所在乡村开庭。通过将法庭开进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法官在为农民们主持公道、释法明理,化解社会纠纷的同时,也结合案情将涉案法律知识向村民进行解释,使庭审现场成为鲜活生动的讲法课堂,达到普法的效果。

  全面提高开庭诉讼效率。基层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组织法官认真阅卷,细心分析,根据起诉状和答辩状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做出详尽的调查,尽量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节省法院办案资源。同时,在巡回法庭处理村民邻里纠纷时,法官主动联系治调主任和乡村中有威望者,通过他们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情况、矛盾焦点,并让其协助对原被告作庭外说服教育工作,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来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加大调审结合办案力度。枝江法院狠抓诉前调解,与辖区内的司法行政、综治办、群众自治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形成调解网络。同时树立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思路,确立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工作缓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对已判决的案件,在执行程序中加大调解力度,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消除社会矛盾,以达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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