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特别研讨会
2010-03-12 14:45: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 | 作者:张选仁
  学习陈燕萍,春光市人民法院正在召开中层干部研讨会。按照以往的惯例,都要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参加,这一次没有。当我走进会议室,一眼便看出有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主席台上除了“春光市人民法院学习陈燕萍研讨会”那副横幅,幕景中央又多了一面锦旗。“能动司法、贵在行动”八个大字在灯光下栩栩生辉,锦旗右上角的小字因眼睛老花看不出来。再看看在座的人,主席台上除了法院的领导,台上坐着一位中年妇女好像就是这次会议的要人。是陈燕萍吗?不是,陈燕萍远离我们数千里,不可能请来。她.到底是谁?看她顶着粉红颜色夹杂着黑白花纹的头巾,倒有点像电视《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我猜了一下,可能与那面锦旗有关。再看看中层干部,一个也不少,相反还多了两个人。一个是过了司法考试的精英,真名叫吴大能,绰号叫“法学词典”,另一个是办案多年,法官门槛不高时任命的审判员,真名叫祈为民,绰号叫“信得过”。秋菊、法学词典、信得过三人之间与那面锦旗到底有什么联系,大家都在思考着这个谜底。

  牛院长的开场白很简单。能动司法怎么动?学习陈燕萍怎么学?文件就不念了,你们打开中国法院网看看就知道了。今天请当事人刘翠芝现身说法,也请办过刘翠芝案的两位法官列席。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法官,今天就是请刘翠芝来告诉大家。

  怪哉!泥腿子给法官讲课,咋个有点像文革期间那个“马尾巴功能”故事的翻版,有人冒出了这么一句。牛院长愣了楞眼睛,会场静如鸦雀。

  看看会场气氛,除了等待着好戏开场,大家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反映,只有“法学词典”吴大能表情犹如即将凋谢的桃花红夹着几分惨白。好多人把目光投向“法学词典”,但严肃的气氛有的人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于是便有悄悄声传出:肯定是“法学词典”惹的祸,别看他对西方法律讲得头头是道,但骡子的“东西”白大,不适合春光市情。

  果不其然,只见刘翠芝笑着喊了一声吴法官,说了一声对不起。好戏就这样开场了:今天法院领导硬是要把我请来,我也就只能把我的故事给大家直讲了。

  一年前,我丈夫哥几个的宅基地被征用,三万多元的补偿被他的大哥独吞。一气之下,我就请人去帮我拉另一块未分宅基地上的土,看他有什么反应。

  想不到他的大哥的心会那么毒,连剩下的这一块他也不放过,唆使他的二弟和四弟像魔鬼一样的向我扑来,将我打得不醒人事,后来得知是派出所执勤点的民警赶来,把我我送进医院才死里逃生,仅医疗费就用去八千多元。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办我案件的就是吴法官。当时我很高兴,法官们都叫他“法学词典”,既然是“法学词典”,就必然是一个优秀的法官,就意味对法律很熟悉,对法律很熟悉就不会办出冤假错案。但通过我的案件,我得出一个结论,就法官而言,不论你是《法律百科全书》还是《法学词典》,心中如果没有“良心”两个字,就等于零。

  开庭那天,吴法官问我,三被告打你,有没有证据。

  我说。有,证人就在外面。

  证人到庭后。吴法官便问我的证人,你能证实是哪个打的?

  证人说,我本来不想出庭作证,但又想想刘翠芝太惨了。三个大男人打一个女人,不出庭作证良心过意不去。

  吴法官说,你少说这些,法律只讲事实,不讲良心,要抓住主题,先说说是哪个先打,怎么打?

  证人说,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是这个先打。证人指了指我丈夫的大哥。然后是这两个跟上,满这个打得最凶,证人又指了指我小叔子。

  吴法官便问我对证人证词有什么意见?

  我说,?拥乃档摹

  随后又问被告对证人证词有什么意见?

  被告说,连我的名字都认不得,这算什么证据?

  又问律师?

  律师说,证人与原告有利害关系,没有其它证据印证不能当证据使用。

  我的妈呀,难道我事先知道他们要对我下毒手吗,我提前请几个人去那里等起作证?

  吴法官又问我,除此而外,给还有其他人能够证实?

  我说。我兄弟后来告诉我,说是派出所执勤点把三被告带去,问他们为何要打人,三被告说,是因为我想独占公用宅基地,所以才打我。执勤点有笔录,我去要过,他们说要法官或者律师去才给,所以我想请你们帮帮这个忙。

  吴法官说,“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是法官的责任。现在不是前些年,你们动动嘴,法官跑断腿。你如果举不了证,后果就得由你自己承担。执勤点的证据我去了几次都要不来,只有听天由命了。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便得到了一份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当时我真的哭了,心想无钱请律师怎么就会得到这样一种结果。因为他们早就放出话,说是他们有律师与法官沟通,我的官司准输。真的是“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吗?我怀疑了。但也有好心法官告诉我,“法学词典”那个人不会被轻易沟通,不,对不起,我说错了,是吴法官。还说吴法官这个人只对条条负责,证据稍有不足,结果都是驳回。用他的话说,证据不足就只有下次再来。无奈,我只有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我就不相信天底下的法官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办案,时间长了也不会开门出来换换空气。

  我的案件发回重审,终于遇到好人祈法官。同是那个证人,同是那份起诉状。只不过祈法官多了个心眼,到执勤点走了一趟,执勤点的人出了一份证据,三被告当时确实承认打着原告。打架属于地基引起,用吴法官的话说,那是另案。但祈法官为了弄明真相,他还走访了办事处,查明了第一被告确实独吞了征地补偿费。虽然要另案处理,但祈法官指明了被告老大独吞征地费的过错,也指明了我不采用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把事情搞大的过错,还再次指出老大过错在先又带头打人的错上加错。对于这种说事实、摆道理,我服。调解中,我承认我的过错,被告也承认他的两次过错。因而,我让掉了误工费、护理费。三被告不但当场赔偿了我八千多元的医疗费,我丈夫的大哥还当着祈法官的面,说是那三万元的征地费叫我不要起诉了,哥四个评分。

  切实,“谁主张、谁举证”,你吴法官也没有错。只是在我们春光市这个地方,像我这样请不起律师又无力举证的当事人还多得很,还在达不到那一步。说句不该说的话,就拿我这个案子来说,假若我当初花三四千元去请律师,那个证据也就能够获取,但赢了官司输了钱,我不能拿自己的伤痛去给律师赚钱呀。假若在座的都能像祈法官一样为我们当事人多想想,转换一个角度,把我当成你该有多好啊?因为打官事的人多数是弱者,不像那些大老板打官司是打名气、打广告,钱就根本就不再话下。当然,要说老百姓喜欢什么样的法官,回答肯定是像祈法官这样的人,因为老百姓信得过。学习陈燕萍,在电视上我也看着了,她说“法官要走进当事人心里”,我看了真的流泪。切实,只是你们没有宣传,不然的话,祈法官与陈燕萍也没有什么两样。

  说到这里,会场自发响起春雷般的掌声……

  会议进入另一个议程,下面请当事人把她要表达心意的锦旗送给该案的承办法官。

  祈法官望了望吴法官,还是你去接吧,这个案子也有你的功劳。

  “法学词典”面若桃花,你不要踏斜我了,明天我也会像你学习的。

  掌声又再一次爆发…..

  走出会场,不知是谁冒出一句:“今天这个研讨会开的太绝了”。

(作者单位: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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