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诉前调解促和解
2010-03-12 14:55: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曾庆湘) 3月11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成功主持调解一起因赴宴醉酒死亡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2月11日,刘某到本村张某家做客,席间刘某大量饮酒。晚上6时左右,刘某因醉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刘某家属认为,刘某到张某家做客,张某劝刘某饮酒,是导致刘某醉酒死亡的原因,要求张某赔偿各类损失十余万元;张某认为刘某是个成年人,是刘某自己要饮酒,其因醉酒死亡与张某无关,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刘某家属向法院起诉。

  该院受理后,人民陪审员文德和被指派与法官共同参与调解。陪审员文德和利用自己是当地人的优势,迅速与原、被告联系和沟通,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见到时机成熟,陪审员文德和趁热打铁,进一步通过情、理、法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同时向被告张某指出,刘某到其家来做客,张某不应该劝刘某过量饮酒,对刘某的死亡张某是有责任的。最后,被告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原告也表示愿意放弃一部赔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4万元。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