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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民互动协商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0-03-04 10:28: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小兴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服务职能,创新方式方法,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新村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
法律服务进社区
在“平安德化”建设格局中定位谋划审判工作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的安定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区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化。进行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实践,为新时期审判工作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是组建法官社区服务队,创新法制宣讲形式。以派出法庭为基础,抽调优秀审判人员组成法官社区服务队,定期深入全县各个社区,突破传统讲课模式,以居民提问、法官解答的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法官社区服务队成立之后,已先后在南门、湖前、凤池等5个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多次,强化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是协助建立专业顾问团,重点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帮助社区成立由法律工作者、心理学专家、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专业顾问团,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感化,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从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生活、融入社会。
三是启动家庭健康关爱行动,构筑少年犯罪预防网络。通过家庭健康上网行动,开设社区讲堂、对网吧老板集中教育、深入学校对中小学生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在县城各网吧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巡查活动、组织法官对有网瘾的青少年一对一帮扶、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全方位预防各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民本思想为宗旨
让法律“进村入户”下移审判工作重心力量作为审判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不断强化“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行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服务模式。
一是建立“乡村法官工作室”,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以派出法庭为中心,利用已建成的审判信息点、执行联络站在全县18个乡、镇成立了“乡村法官工作室”,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直接与“乡村法官”交流,进行法律咨询。“乡村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共接受法律咨询500余次,处理信访25件,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纠纷35件。紧抓当地群众的第一手情况,洞悉乡风民俗,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先后化解了大铭乡苏某损害赔偿纠纷案,水口镇郑某交通事故案等十几个典型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成立“送法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2009年年初,下乡服务的法官了解到,刘某等268名农民工被德化某化工有限公司拖欠劳务工资659157.02元,他们正商议集体到县政府上访。信息反馈回来后,法院当即派出执行人员连夜出击,采取措施查封了该化工公司的一批产品,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案迅速查处,最终追回了数十万元的农民工血汗钱。
三是构建“案件监控体系”,动态监控审判流程。制作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处置意见表、审判进程动态监控流程图,实时掌握案件流程和风险系数;按类分流涉诉信访案件,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目前,已对30余起案件实行了监控,未引发一起新的上访和纠纷。
执法观念大转变
以“保增长、促发展”为落脚点护航经济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锐意进取,实现审判工作新突破,是建设创新型法院的必然要求。结合德化县民营企业众多这一实际,法院始终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审判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的落脚点和切入点。
一是与企业同“呼吸”。出台《党组成员挂钩乡镇、挂钩企业制度》和《审判工作服务“大城关、大旅游、大品牌”建设八条意见》,选派部分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同志15人担任联络员,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强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指导民营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免疫”能力。
二是给企业当“保姆”。一方面抽调院内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小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2009年以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小组针对各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发企业经营风险提示书500多份,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帮助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另一方面开展“法官讲堂”进企业活动,使20余家大中型民营企业的5000余名干部职工受到法律知识教育。
三是为企业铸“金盾”。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财产,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从严从快处理特大盗窃、销赃犯罪团伙2个,在企业公开开庭审理一般盗窃、挪用资金案件5起,800余名业务员和工人参与旁听。
通过深化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转变思维,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感情,德化县法院彻底改变了机关高高在上,与社会隔离的状况,增强了执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律服务进社区
在“平安德化”建设格局中定位谋划审判工作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的安定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区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化。进行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实践,为新时期审判工作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是组建法官社区服务队,创新法制宣讲形式。以派出法庭为基础,抽调优秀审判人员组成法官社区服务队,定期深入全县各个社区,突破传统讲课模式,以居民提问、法官解答的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法官社区服务队成立之后,已先后在南门、湖前、凤池等5个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多次,强化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是协助建立专业顾问团,重点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帮助社区成立由法律工作者、心理学专家、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专业顾问团,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感化,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从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生活、融入社会。
三是启动家庭健康关爱行动,构筑少年犯罪预防网络。通过家庭健康上网行动,开设社区讲堂、对网吧老板集中教育、深入学校对中小学生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在县城各网吧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巡查活动、组织法官对有网瘾的青少年一对一帮扶、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全方位预防各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民本思想为宗旨
让法律“进村入户”下移审判工作重心力量作为审判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不断强化“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行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服务模式。
一是建立“乡村法官工作室”,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以派出法庭为中心,利用已建成的审判信息点、执行联络站在全县18个乡、镇成立了“乡村法官工作室”,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直接与“乡村法官”交流,进行法律咨询。“乡村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共接受法律咨询500余次,处理信访25件,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纠纷35件。紧抓当地群众的第一手情况,洞悉乡风民俗,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先后化解了大铭乡苏某损害赔偿纠纷案,水口镇郑某交通事故案等十几个典型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成立“送法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2009年年初,下乡服务的法官了解到,刘某等268名农民工被德化某化工有限公司拖欠劳务工资659157.02元,他们正商议集体到县政府上访。信息反馈回来后,法院当即派出执行人员连夜出击,采取措施查封了该化工公司的一批产品,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案迅速查处,最终追回了数十万元的农民工血汗钱。
三是构建“案件监控体系”,动态监控审判流程。制作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处置意见表、审判进程动态监控流程图,实时掌握案件流程和风险系数;按类分流涉诉信访案件,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目前,已对30余起案件实行了监控,未引发一起新的上访和纠纷。
执法观念大转变
以“保增长、促发展”为落脚点护航经济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锐意进取,实现审判工作新突破,是建设创新型法院的必然要求。结合德化县民营企业众多这一实际,法院始终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审判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的落脚点和切入点。
一是与企业同“呼吸”。出台《党组成员挂钩乡镇、挂钩企业制度》和《审判工作服务“大城关、大旅游、大品牌”建设八条意见》,选派部分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同志15人担任联络员,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强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指导民营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免疫”能力。
二是给企业当“保姆”。一方面抽调院内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小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2009年以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小组针对各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发企业经营风险提示书500多份,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帮助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另一方面开展“法官讲堂”进企业活动,使20余家大中型民营企业的5000余名干部职工受到法律知识教育。
三是为企业铸“金盾”。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财产,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从严从快处理特大盗窃、销赃犯罪团伙2个,在企业公开开庭审理一般盗窃、挪用资金案件5起,800余名业务员和工人参与旁听。
通过深化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转变思维,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感情,德化县法院彻底改变了机关高高在上,与社会隔离的状况,增强了执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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