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格打表建设执行指挥中心
2010-03-02 15:35:41
     中国法院网讯 (赵兴军)  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对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订出时间表:22个中级法院在3月10日前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在3月31日前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暂不具备成立指挥中心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

  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强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发挥各级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努力化解执行难,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四川高院要求,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或执行快速反应小组,必须向社会各界公开工作职责,公布执行联系电话,协调调动执行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执行快速反应功效。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措施,清理与法律相悖、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研究、解决涉及其工作职能领域的重大、敏感执行案件,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督办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干预的执行案件,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督办案件、重点挂牌案件、领导包案的办理。

  对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的有关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的举报,应当迅速采取执行行动,并将处理结果5日内报上级法院。对反映下级法院消极执行的情况,应责成相关法院迅速采取执行行动;对举报反映不实的,应在15日内向上级指挥中心作出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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