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一直会关注你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张艳梅二三事
2010-03-02 09:0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张艳梅在工作中
一句句带着母爱的话语,一封封书信,一次次回访或探视,伴随着我的日常工作,已成了我生活的主要部分。如果几天没有他们的消息,我心理仿佛缺少了点什么。我和同事们感到自己不仅仅在帮助一个个少年犯,而是在挽救一个家庭,也是在尽一个法官对社会的责任。
——曲靖市沾益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张艳梅
张艳梅,女,40岁,共产党员,大学文化,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风华正茂的张艳梅在人们羡慕的目光中从乡镇团委书记的岗位调入会泽县人民法院,走进了人民法官的行列。在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深刻地意识到今后枯燥而漫长的审判工作对自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2006年3月,先后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刑庭庭长的张艳梅,调正式组建不久的沾益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任庭长。
绿色通道更重护绿
“我从内心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您就是我的再生母亲。我一定珍惜这样的人生,不只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还为了您。”
说这话的孩子姓孙,在考取高中报到的第一天晚上,他满含泪水,拨通了张艳梅的电话表达自己的感激。
2008年10月16日中午,正在上初中的小孙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后,同学邀约他人将小孙拦在山路上殴打。情急之下,小孙掏出刀子刺伤同学腹部致重伤。
案件2009年5月13日起诉到法院后,张艳梅找到监视居住的小孙。还没说话,小孙已经是泪水洗面,“扑通”跪倒在张艳梅面前:“阿姨,我错了,我想上学,给我一次机会吧!”
经过多次调解,小孙的家人和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27600元,得到被害方谅解。同年6月1日,张艳梅为审判长的小孙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后,鉴于受害人故意挑衅、拦路殴打被告人的重大过错,综合社会调查员出具的详细报告,张艳梅大胆提出对小孙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当庭宣判后小孙被张艳梅一行送往学校,做通有关老师和领导的工作,让小孙复学。消除心理顾忌的小孙轻装上阵以670多分的高分考取了沾益县第一中学。
“我是位法官,也是位母亲,面对孩子那泪汪汪的眼睛,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张艳梅心里久久难以平静。
在4年多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张艳梅和少年法庭的同志结合审判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总结探索出了一套适合少年审判工作的新路子,被称为“三三三”的联合矫正机制。即建立审判员、15名人民陪审员、17名社会调查员为主的“三员”矫正机制,注重庭前、庭中、庭后 “三个”矫正环节,庭前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社会调查员走访未成年被告人及监护人,有针对性地调查被告的犯罪动机,心态、环境、家庭教育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调查报告,供合议庭裁判参考;庭中组织人民陪审员、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帮教,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心态,动机和社会危害,教惩结合,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彰显教惩恩威;庭后组织“三员”对矫正人及监督人进行情、理、法教育,制定矫正方案,签定矫正协议书,完善矫正档案,实施跟踪矫正,总结矫正经验,推动矫正工作的向前发展;积极落实监管措施、矫正地点和矫正经费、交通和办公等工作保障。机制的推行和不断完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人员重新犯罪,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圆桌帮教挽回少年心
人性的审判,真情的帮教,法与理的交融,挽回了跌向深渊的少年之心。
“法官妈妈,我错了,能够给我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吗?”2009年5月7日上午,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晓鑫等3名不满16岁的花季少女,将各自写得工工整整的悔过书交给前来宣判的少年庭法官。得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的消息,3位满脸稚气的少女与前来相迎的亲友抱头痛哭。
2008年1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沾益县某中学晓鑫等3名在校女生预谋后,窜回母校女生宿舍搂及学校食堂附近,以语言威胁、搜身和殴打及收保护费、借钱等方式对小杜等34名女生“拔毛”,共抢得现金279.5元。案发第3天,民警将晓鑫等3名少女抓获。
“爸爸妈妈,我错了。”法庭上泪流满面的三位少女与父母抱头痛哭。接手该院遇到的首例未成年少女团伙犯罪案后,承办案件的张艳梅在充分审查案情的基础上,走进看守所与3位被告人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深层次挖掘其犯罪心理因素的同时,有的放矢地对她们进行感化和帮教,消除她们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并为她们分别指定了辩护人。随后,法庭还决定聘请社会调查员就她们犯罪的原因、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社会反映以及在看守所中的表现等情况展开充分调查,形成了详细的书面调查报告。并由社会调查员在庭审中出示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质询后,作为法庭对被告人量刑时的参考依据。
早在2006年11月,在张艳梅的积极倡议下,沾益法院少年庭就率先在曲靖乃至云南全省范围内对初犯、偶犯及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被告人适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判。
“法官妈妈,您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吧,相信我吧!”在别具特色的圆桌审判和法庭帮教中,深感后悔的晓鑫等三位少女当庭痛苦失声并在庭后认真书写了《悔过书》。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至今,沾益法院少年庭先后对晓鑫类案件详细建立了66宗缓刑期回访帮教档案、32宗实刑回访帮教档案,对缓刑少年犯每年分两次进行回访帮教,并坚持每年一次对判处实行(有期徒刑)的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几年来并对95名缓刑、44名实刑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几百人次。
以关爱为轴心,创新少年审判方式,开辟了未成年人诉讼“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和庭前、庭中、庭后三帮教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和“两次合议”,实行判后释疑和送达忠告书、缓刑风险告知等制度,强化社会调查员制度,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建立少年犯回访帮教机制,实行少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三类涉少案件均归口少年庭审理,全面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指导工作小组一行至沾益县人民法院调研少年审判工作及2008年、2009年,云南省高院在先后两次调研沾益县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后,对张艳梅和她的爱心系列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庭在人少案件压力大的情况下,在积极扩大青少年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等的同时,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6次,累计为2万多名师生进行法制讲座,还为辖区中学和中心学校校长及校级领导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等,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至2006年,沾益法院审理涉刑事案件40件左右,均有在校生3-5名,而2007年至今少年刑事案件仅在30件左右,且无一名被告人系在校生。从数据可以看出少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已降低了很大幅度,这与全国少年案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我们未成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采访中,说起少年庭的工作,沾益法院院长唐敬东如数家珍。
妈妈会一直关注你
“感谢法官妈妈给了我们生活的勇气,使我能改恶从善,您不仅给了我们重返校园的机会,还在我人生重大转折时伸出了援手。今后我们一定会多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辛勤的劳动改变自己的人生。”
2007年5月,表现一向良好的初中生小华(化名)等3人因一时冲动,致人重伤,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中,经过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帮教,小华等3人希望法庭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宣告缓刑后,小华等3位少年想继续上学,家长带着他们找了多家学校,却没有一所学校愿意接收他们。眼看孩子的求学之路将被中断,绝望的家长们找到了房湘。在法官和陪审员的积极协调下,最终这3名悔过自新的学生都如愿地重新回到了课堂。到了去年5月,3名学生又遇到了难题,初三的他们7月即将毕业,却被学校告知,还处在缓刑期的他们不能参加中考。无奈之下,孩子们再次想到了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审案件的张艳梅与人民陪审员房湘共同商议,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最后,收集大量资料的张艳梅以书面形式给有关部门发函,让3名学生顺利报名参加了中考。3个月后,顺利被当地学校录取的3位少年给他们的“法官妈妈”电话报喜。
据司法统计,沾益法院少年庭战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41件102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56人;2007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0件60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33人,判处缓刑18人,并审理了涉少民事案件27件;2008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26件81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35人,判处缓刑29人,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53件;2009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4件95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49人,判处缓刑24人,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43件。
说起一个个卷宗中涉少的情况,女法官张艳梅就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每条掌纹。
“庭后送一程,关爱无限期”。沾益法院少年庭在审理完每一件案件后,都会分别给当事人及家长一封这样的告知“家书”。作为庭后帮教的一部分,信中分别深刻分析了犯罪少年的主客观和家庭原因,对家长和缓刑者分别提出忠告意见并对法官回访提出具体要求。采访时,不论是言真意切的法官告知书还是悔过少年的深刻反省、家长恨铁不成钢的“保证”,无一不在悄悄见证和记录着爱心的延伸。
“我们一直关注着你的每一个进步,社会并没有将你抛弃”。在法官与少年犯罪者的交流中,既有父母般的关爱,也有师长般的教诲。有信必回、有难必帮、建立档案、跟踪教育,避免他们重蹈犯罪的覆辙。如为了提高未成年罪犯的法律意识,把被判处缓刑和管制的未成年罪犯作为固定学员,定期组织他们上法制课,另外还进行革命传统、道德伦理、社会学及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要求他们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对自己学习的情况和思想提高的情况作出总结。
耕耘 “心灵绿洲”
“心灵绿洲”证明社会没有疏远我们,法官的关爱让我们感到了温暖,被施行缓刑的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把这个劳动教育基地作为净化自己心灵的“圣地”,经常来这里植树浇水剪枝打叉。相信再过几年,当我们所载种的核桃树的果实挂满枝头时,我们也一样会硕果累累。谢谢您,我们的张妈妈,我们一定不辜负您的殷切希望。这是一份来自昆明某单位一个缓刑少年写来的“家信”。说起这封“家信”,张艳梅一直十分兴奋。
如何让未成年缓刑人员培养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荣誉感,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一直萦绕着张艳梅。2008年春节前,经过她的多方筹措,由法院与当地林业和关工委共同建立的“心灵绿洲”未成年人劳动教育基地正式建成,基地给未成年缓刑人员提供劳动场所,每年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基地义务植树。
活动当天虽然天气寒冷,但21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却激情饱满,特别珍惜这次难得的劳动机会。因抢夺罪被判缓刑三年的徐某高兴地说,上午来到沾益时,法官看他穿得单薄,还送给他一件羽绒服,让他从心里感到温暖。父母知道植树的事情也很高兴,鼓励他好好干,不要辜负大家的一片好心。17岁的施某也曾走入歧途,因抢劫罪被判缓刑五年,外出打工的他靠劳动所得已经解决了生活问题。他表示,现在生活很充实。今后一定要好好做人,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同样因抢劫罪被判缓刑的朱某在昆明市一家保洁公司工作。接到植树通知后,当晚就坐城际列车回到曲靖。他说,法官经常打电话给他,教育他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基地的建立给美丽的珠江源头添一片绿洲,其实也给了未成年缓刑人员心中一片绿洲,这个基地我们有信心建设好,“心灵绿洲”活动要长期开展下去。采访中,张艳梅坚定地说。
划亮一根火柴,就能照亮一片黑暗;点燃一盏明灯,就能指引远航的帆船;坚定心中的信念,就能让人百折不挠,勇往直前;打破思想的枷锁,就能使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作为一位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妈妈法官,我一直在认真地想,在努力地做。为在各类审判活动中强化青少年维权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沾益县法院在2007年1月决定在机关内部设立青少年维权办公室,由办公室分类将信函转到相关庭室答复。为拓宽维权渠道,少年庭还与县妇联联合在乡镇开通青少年维权信箱,法官通过信箱对青少年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说起系列“心灵绿洲”举措,张艳梅滔滔不绝。
奉献是法官的天职,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少年审判法官,她和大家一样,有事业也有家庭。他非常钦佩为了事业而舍家忘我的英雄,更羡慕那些事业家庭双丰收的朋友,而抛家舍业也许是法官们共同的辛酸。张艳梅既是一名法官,又是社会上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的普通一员。紧张繁忙的工作使她经常无暇顾及家人特别是正在上学的女儿,为此,她常深感内疚。但是,当她看到那些曾经的被告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又感到无怨无悔,因为她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才是她作为一名妈妈法官的真正追求!
——曲靖市沾益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张艳梅
张艳梅,女,40岁,共产党员,大学文化,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风华正茂的张艳梅在人们羡慕的目光中从乡镇团委书记的岗位调入会泽县人民法院,走进了人民法官的行列。在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深刻地意识到今后枯燥而漫长的审判工作对自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2006年3月,先后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刑庭庭长的张艳梅,调正式组建不久的沾益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任庭长。
绿色通道更重护绿
“我从内心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您就是我的再生母亲。我一定珍惜这样的人生,不只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还为了您。”
说这话的孩子姓孙,在考取高中报到的第一天晚上,他满含泪水,拨通了张艳梅的电话表达自己的感激。
2008年10月16日中午,正在上初中的小孙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后,同学邀约他人将小孙拦在山路上殴打。情急之下,小孙掏出刀子刺伤同学腹部致重伤。
案件2009年5月13日起诉到法院后,张艳梅找到监视居住的小孙。还没说话,小孙已经是泪水洗面,“扑通”跪倒在张艳梅面前:“阿姨,我错了,我想上学,给我一次机会吧!”
经过多次调解,小孙的家人和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27600元,得到被害方谅解。同年6月1日,张艳梅为审判长的小孙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后,鉴于受害人故意挑衅、拦路殴打被告人的重大过错,综合社会调查员出具的详细报告,张艳梅大胆提出对小孙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当庭宣判后小孙被张艳梅一行送往学校,做通有关老师和领导的工作,让小孙复学。消除心理顾忌的小孙轻装上阵以670多分的高分考取了沾益县第一中学。
“我是位法官,也是位母亲,面对孩子那泪汪汪的眼睛,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张艳梅心里久久难以平静。
在4年多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张艳梅和少年法庭的同志结合审判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总结探索出了一套适合少年审判工作的新路子,被称为“三三三”的联合矫正机制。即建立审判员、15名人民陪审员、17名社会调查员为主的“三员”矫正机制,注重庭前、庭中、庭后 “三个”矫正环节,庭前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社会调查员走访未成年被告人及监护人,有针对性地调查被告的犯罪动机,心态、环境、家庭教育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调查报告,供合议庭裁判参考;庭中组织人民陪审员、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帮教,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心态,动机和社会危害,教惩结合,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彰显教惩恩威;庭后组织“三员”对矫正人及监督人进行情、理、法教育,制定矫正方案,签定矫正协议书,完善矫正档案,实施跟踪矫正,总结矫正经验,推动矫正工作的向前发展;积极落实监管措施、矫正地点和矫正经费、交通和办公等工作保障。机制的推行和不断完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人员重新犯罪,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圆桌帮教挽回少年心
人性的审判,真情的帮教,法与理的交融,挽回了跌向深渊的少年之心。
“法官妈妈,我错了,能够给我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吗?”2009年5月7日上午,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晓鑫等3名不满16岁的花季少女,将各自写得工工整整的悔过书交给前来宣判的少年庭法官。得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的消息,3位满脸稚气的少女与前来相迎的亲友抱头痛哭。
2008年1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沾益县某中学晓鑫等3名在校女生预谋后,窜回母校女生宿舍搂及学校食堂附近,以语言威胁、搜身和殴打及收保护费、借钱等方式对小杜等34名女生“拔毛”,共抢得现金279.5元。案发第3天,民警将晓鑫等3名少女抓获。
“爸爸妈妈,我错了。”法庭上泪流满面的三位少女与父母抱头痛哭。接手该院遇到的首例未成年少女团伙犯罪案后,承办案件的张艳梅在充分审查案情的基础上,走进看守所与3位被告人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深层次挖掘其犯罪心理因素的同时,有的放矢地对她们进行感化和帮教,消除她们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并为她们分别指定了辩护人。随后,法庭还决定聘请社会调查员就她们犯罪的原因、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社会反映以及在看守所中的表现等情况展开充分调查,形成了详细的书面调查报告。并由社会调查员在庭审中出示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质询后,作为法庭对被告人量刑时的参考依据。
早在2006年11月,在张艳梅的积极倡议下,沾益法院少年庭就率先在曲靖乃至云南全省范围内对初犯、偶犯及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被告人适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判。
“法官妈妈,您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吧,相信我吧!”在别具特色的圆桌审判和法庭帮教中,深感后悔的晓鑫等三位少女当庭痛苦失声并在庭后认真书写了《悔过书》。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至今,沾益法院少年庭先后对晓鑫类案件详细建立了66宗缓刑期回访帮教档案、32宗实刑回访帮教档案,对缓刑少年犯每年分两次进行回访帮教,并坚持每年一次对判处实行(有期徒刑)的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几年来并对95名缓刑、44名实刑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几百人次。
以关爱为轴心,创新少年审判方式,开辟了未成年人诉讼“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和庭前、庭中、庭后三帮教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和“两次合议”,实行判后释疑和送达忠告书、缓刑风险告知等制度,强化社会调查员制度,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建立少年犯回访帮教机制,实行少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三类涉少案件均归口少年庭审理,全面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指导工作小组一行至沾益县人民法院调研少年审判工作及2008年、2009年,云南省高院在先后两次调研沾益县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后,对张艳梅和她的爱心系列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庭在人少案件压力大的情况下,在积极扩大青少年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等的同时,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6次,累计为2万多名师生进行法制讲座,还为辖区中学和中心学校校长及校级领导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等,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至2006年,沾益法院审理涉刑事案件40件左右,均有在校生3-5名,而2007年至今少年刑事案件仅在30件左右,且无一名被告人系在校生。从数据可以看出少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已降低了很大幅度,这与全国少年案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我们未成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采访中,说起少年庭的工作,沾益法院院长唐敬东如数家珍。
妈妈会一直关注你
“感谢法官妈妈给了我们生活的勇气,使我能改恶从善,您不仅给了我们重返校园的机会,还在我人生重大转折时伸出了援手。今后我们一定会多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辛勤的劳动改变自己的人生。”
2007年5月,表现一向良好的初中生小华(化名)等3人因一时冲动,致人重伤,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中,经过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帮教,小华等3人希望法庭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宣告缓刑后,小华等3位少年想继续上学,家长带着他们找了多家学校,却没有一所学校愿意接收他们。眼看孩子的求学之路将被中断,绝望的家长们找到了房湘。在法官和陪审员的积极协调下,最终这3名悔过自新的学生都如愿地重新回到了课堂。到了去年5月,3名学生又遇到了难题,初三的他们7月即将毕业,却被学校告知,还处在缓刑期的他们不能参加中考。无奈之下,孩子们再次想到了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审案件的张艳梅与人民陪审员房湘共同商议,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最后,收集大量资料的张艳梅以书面形式给有关部门发函,让3名学生顺利报名参加了中考。3个月后,顺利被当地学校录取的3位少年给他们的“法官妈妈”电话报喜。
据司法统计,沾益法院少年庭战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41件102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56人;2007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0件60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33人,判处缓刑18人,并审理了涉少民事案件27件;2008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26件81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35人,判处缓刑29人,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53件;2009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4件95人,其中未成年被告人49人,判处缓刑24人,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43件。
说起一个个卷宗中涉少的情况,女法官张艳梅就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每条掌纹。
“庭后送一程,关爱无限期”。沾益法院少年庭在审理完每一件案件后,都会分别给当事人及家长一封这样的告知“家书”。作为庭后帮教的一部分,信中分别深刻分析了犯罪少年的主客观和家庭原因,对家长和缓刑者分别提出忠告意见并对法官回访提出具体要求。采访时,不论是言真意切的法官告知书还是悔过少年的深刻反省、家长恨铁不成钢的“保证”,无一不在悄悄见证和记录着爱心的延伸。
“我们一直关注着你的每一个进步,社会并没有将你抛弃”。在法官与少年犯罪者的交流中,既有父母般的关爱,也有师长般的教诲。有信必回、有难必帮、建立档案、跟踪教育,避免他们重蹈犯罪的覆辙。如为了提高未成年罪犯的法律意识,把被判处缓刑和管制的未成年罪犯作为固定学员,定期组织他们上法制课,另外还进行革命传统、道德伦理、社会学及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要求他们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对自己学习的情况和思想提高的情况作出总结。
耕耘 “心灵绿洲”
“心灵绿洲”证明社会没有疏远我们,法官的关爱让我们感到了温暖,被施行缓刑的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把这个劳动教育基地作为净化自己心灵的“圣地”,经常来这里植树浇水剪枝打叉。相信再过几年,当我们所载种的核桃树的果实挂满枝头时,我们也一样会硕果累累。谢谢您,我们的张妈妈,我们一定不辜负您的殷切希望。这是一份来自昆明某单位一个缓刑少年写来的“家信”。说起这封“家信”,张艳梅一直十分兴奋。
如何让未成年缓刑人员培养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荣誉感,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一直萦绕着张艳梅。2008年春节前,经过她的多方筹措,由法院与当地林业和关工委共同建立的“心灵绿洲”未成年人劳动教育基地正式建成,基地给未成年缓刑人员提供劳动场所,每年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基地义务植树。
活动当天虽然天气寒冷,但21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却激情饱满,特别珍惜这次难得的劳动机会。因抢夺罪被判缓刑三年的徐某高兴地说,上午来到沾益时,法官看他穿得单薄,还送给他一件羽绒服,让他从心里感到温暖。父母知道植树的事情也很高兴,鼓励他好好干,不要辜负大家的一片好心。17岁的施某也曾走入歧途,因抢劫罪被判缓刑五年,外出打工的他靠劳动所得已经解决了生活问题。他表示,现在生活很充实。今后一定要好好做人,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同样因抢劫罪被判缓刑的朱某在昆明市一家保洁公司工作。接到植树通知后,当晚就坐城际列车回到曲靖。他说,法官经常打电话给他,教育他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基地的建立给美丽的珠江源头添一片绿洲,其实也给了未成年缓刑人员心中一片绿洲,这个基地我们有信心建设好,“心灵绿洲”活动要长期开展下去。采访中,张艳梅坚定地说。
划亮一根火柴,就能照亮一片黑暗;点燃一盏明灯,就能指引远航的帆船;坚定心中的信念,就能让人百折不挠,勇往直前;打破思想的枷锁,就能使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作为一位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妈妈法官,我一直在认真地想,在努力地做。为在各类审判活动中强化青少年维权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沾益县法院在2007年1月决定在机关内部设立青少年维权办公室,由办公室分类将信函转到相关庭室答复。为拓宽维权渠道,少年庭还与县妇联联合在乡镇开通青少年维权信箱,法官通过信箱对青少年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说起系列“心灵绿洲”举措,张艳梅滔滔不绝。
奉献是法官的天职,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少年审判法官,她和大家一样,有事业也有家庭。他非常钦佩为了事业而舍家忘我的英雄,更羡慕那些事业家庭双丰收的朋友,而抛家舍业也许是法官们共同的辛酸。张艳梅既是一名法官,又是社会上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的普通一员。紧张繁忙的工作使她经常无暇顾及家人特别是正在上学的女儿,为此,她常深感内疚。但是,当她看到那些曾经的被告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又感到无怨无悔,因为她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才是她作为一名妈妈法官的真正追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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