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挥司法作用服务经济发展
2010-02-24 09:0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 作者:高暄 祖先海 刘冬梅
  • 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发表讲话
  • 天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于2月23日结束(摄影:祖先海、孟东民)
  为期三天的天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于2月23日结束。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总结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天津市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出席并讲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作工作报告。

  散襄军要求,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纳入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确保扎实推进,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始终把带好法官队伍作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必须肩负起的政治责任,下大力气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李少平在会上发言谈到,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上水平,全力服务天津科学发展、和谐稳定。要狠抓队伍建设,在廉洁公正执法方面上水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要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在强基固本方面上水平,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狠抓法院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上水平,以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推动天津法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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