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法院推行“送达调解法”化解矛盾
2010-01-21 11:08:46
     中国法院网讯 (蔡晓磊 王素洁)  1月19日,山东省无棣县小王乡某村委会以土地超期承包为由,起诉本村村民王某。送达时,王某对超期耕种无异议,但固执地认为种上了小麦,就可以继续承包。无棣县人民法院送达人员释法明理,并告知王某判决可能出现的结果。正巧,王某的儿子学法学专业,送达人员通过其做王某的工作。最终王某要求和解。在送达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已种植的小麦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不再追究王某的其他违约责任。此案自起诉到和解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这是无棣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落实为民、便民、利民举措而推行“送达调解法”的一个缩影。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及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展开调解,钝化直至化解矛盾。对于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将当事人意见及调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庭室承办人员,以便在审理过程中更好的调解。通过这种方式结案,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避免了矛盾升级,提升了法院形象,提高了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法院的满意度。送达调解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案件的效率与质量。该院2009年民商事结案率达99.4%,调解率达74.5%(其中庭前达成调解的案件超过300件),平均审限仅为29天,上诉率创历史新低,仅为0.26%。

  无棣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送达组与调解组,由熟悉乡村地理环境、法律知识及办案经验丰富、善于调处纠纷的人员组成,每次送达均有两小组的人员参加。通过对送达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送达技巧及化解矛盾的能力。将调解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提高送达人员调解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送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按照方位路线,提前分类整理,为分组分片区送达做好准备;二是送达人员初步判断案件的难易程度,确定调解重点案件:离婚、“三养”、邻里纠纷等关系民生的案件及其他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三是审核即将送达的诉讼文书,包括送达文书的范围及文书中是否有文字差错。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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