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司法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侧记
2010-01-20 14:17: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磊 司炜
  47岁的周女士10多年前带着三个孩子从湖南到东营区打工,一直靠经营一间小商铺维持生计。店铺附近一公司的保洁员李某长期在其店内购物,先后赊欠货款519元,多次催要未能偿还,拖欠达半年之久。周女士为追回欠款心急如焚,经过再三思量,周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爱群写了一封信,求助法院帮助解决。

  李院长收到信件后,立即责成立案庭按诉前调解程序协调处理,第二日上午,周女士即拿到了货款,这是东营区法院诉前调解便民、利民、惠民、和谐的成功例证。

             省时省钱得赞誉

  “为讨回欠我的工程款,这几年没少打官司。这一次法院只用了三天时间,十几万的工程款就要回来了,没收我一分钱的费用,真是没想到!”李某是安徽人,长期在东营承揽一些小工程,由于工程拨款不及时,他曾经3次通过诉讼程序要回了自己的工程款。可是,既没花钱又没费时,还真是第一次。

  今年9月,东营区法院优选了两名社会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过硬的人民陪审员为诉前调解员,专门成立了诉前调解室。在案件立案之前,经当事人同意,由诉前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诉前调解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当场表示不起诉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诉前调解成功,需要司法确认的,诉前调解员当即将调解笔录交立案庭法官,由立案庭法官为当事人制作调解书,并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不成功的,依法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据统计,该院实施诉前调解三个月来调解成功的43件纠纷,平均调处周期只有2.5个工作日,远远低于该院民事案件平均35天的审限,且一次调解成功率达95%,通过诉前调解免收当事人诉讼费6万余元,使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成本实现了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维护。

  “传统模式的调解花费周期长,高调解率都是在法官高压力、高负荷工作基础上实现的。只有找到一条时间更短、程序更独立、人员更专业的调解模式,才能筑牢司法和谐的防线。”该院院长李爱群如是说。

            用真情赢得当事人信任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张某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王某却长期拖欠货款。东营区法院立案法官了解到被告是因最近资金流转困难,对欠款事实无争议并有还款意愿。经征询后,导诉员立即将他们引领到诉前调解室,调解员给当事人细致分析案情,讲解法律规定。调解员倾心为当事人着想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切实可行的方案折服了当事人,本案纠纷顺利解决。

  “虽然调解一件案子需要大量的精力,需要耐心、热心、恒心、诚心和公心,需要社会经验和丰富的知识储备,但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充分化解,心里不知有多高兴。”人民陪审员杨亮泽在东营市政法体制理顺前,曾经是法院的一名干警,由于对法院工作的深厚感情,他退休后,经选任,成为东营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对现在的诉前调解工作,他可是得心应手,每天早早来到办公室,晚上回家还不忘琢磨调解方式和切入角度,乐呵呵当起了“和事佬”。调解关口的前移,有利于在最佳时机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使当事人在诉前彼此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司法救济的和谐新篇

  诉前调解形成了一道保稳定、促和谐的防线,以平等的、宽松的、当事人更能接受的形式,既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钝化了矛盾,也使司法投入低于开庭、调解或判决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高诉前调解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东营区法院正在用探索的精神、坚定的脚步,谱写着一曲和谐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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