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办案心得
2010-01-11 09:11:18
中国法院网讯 (张烈忠) “去年我参加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通过和法官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并履行了调解协议,觉得很有成就感!”来自妇联的人民陪审员汪莹,谈到办案体会,感触很深。1月8日上午,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座谈会,为人民陪审员互相交流办案心得提供了一个平台。
座谈会上,每位人民陪审员结合自身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经历,畅谈了切身感受,互相交流了办案经验,并提出了改进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来自居委会的人民陪审员沈图茂说,通过参加法院专门组织的法律教育培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对居委会化解居民之间的纠纷很有好处;在人事部门供职的洪小珍人民陪审员表示,将会尽力抽出时间多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履行自身的神圣职责;经贸委的陈英人民陪审员提出,她已从乡镇调到县机关上班,希望法院在安排参加合议庭办案时,能就近考虑;来自乡镇的刘哲新人民陪审员说,在参加人民陪审工作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在乡镇机关依法行政、调处民间纠纷很有帮助;工商部门的李建平人民陪审员表示,作为去年刚获得任命的“新兵”,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办案时不做“门外汉”,不说“外行话”,认真履职。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况杰对人民陪审员一年来积极参加合议庭办理各类案件表示感谢,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改进措施。他希望人民陪审员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
该县人大常委会共分两批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4名,分别来自教育、卫生、经贸、乡村组织等行业和地方,其中有的还取得研究生学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外,参加合议庭享受和法官同等权利,合议庭成员间意见不一致的,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判决,出现重大分歧的,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座谈会上,每位人民陪审员结合自身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经历,畅谈了切身感受,互相交流了办案经验,并提出了改进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来自居委会的人民陪审员沈图茂说,通过参加法院专门组织的法律教育培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对居委会化解居民之间的纠纷很有好处;在人事部门供职的洪小珍人民陪审员表示,将会尽力抽出时间多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履行自身的神圣职责;经贸委的陈英人民陪审员提出,她已从乡镇调到县机关上班,希望法院在安排参加合议庭办案时,能就近考虑;来自乡镇的刘哲新人民陪审员说,在参加人民陪审工作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在乡镇机关依法行政、调处民间纠纷很有帮助;工商部门的李建平人民陪审员表示,作为去年刚获得任命的“新兵”,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办案时不做“门外汉”,不说“外行话”,认真履职。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况杰对人民陪审员一年来积极参加合议庭办理各类案件表示感谢,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改进措施。他希望人民陪审员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
该县人大常委会共分两批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4名,分别来自教育、卫生、经贸、乡村组织等行业和地方,其中有的还取得研究生学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外,参加合议庭享受和法官同等权利,合议庭成员间意见不一致的,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判决,出现重大分歧的,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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